香港「初選案」今年8月底在所有不認罪被告作供完畢後,完成長達115日審訊,隨著各名不認罪被告的案情完結,處理本案的法官陳慶偉隨即指示控辯雙方,須在指定日期前提交書面結案陳詞,並擬定在本月27日前後,開始結案陳詞。早前就有消息指,原定11月27日的聆訊需要改期,而司法機構網站最新就顯示,案件已訂於下周三(29日)再次開庭,並顯示「估計時間」為125日,並暫時預留10天審期,料將處理案情爭議及控辯雙方就結案陳詞作口頭補充。
案件原定90天審期 月底完成辯方案情
「47案」原定審期為90天,惟單是處理控辯雙方傳召證人及被告出庭自辯等案情部分,審訊最終超出預期,已耗時115天審訊,而下一階段將是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根據司法機構網站最新顯示,案件下周三(29日)早上10時將再次開庭,並踏入第116天審訊,而資料亦同時顯示,是次審訊「估計時間」為至125日,換言之,由第116天至125天,即暫預留了10天時間。
本案審訊不設陪訊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其中法官陳慶偉在今年8月28日、即本案被告的案情完結後,就指示控方須在10月3日前提交書面結案陳詞,而辯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的期限,則為11月7日前,陳官同時指出雙方作口頭陳詞的時間,預計會在11月至12月期間進行,並擬定11月27日前後開始作口頭陳詞。
控方提交結案陳詞頁數超上限被發還刪減
至於控辯雙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的格式及頁數亦有嚴格限制,法官陳慶偉限制控方就每名被告連同附錄,僅可提交35頁陳詞,即控方的結案陳詞上限為560頁,惟控方在10月初向法庭及辯方提交書面結案陳詞時,連同附錄(appendix)共逾1200 頁,當中結案陳詞正文已長逾650頁,附錄則近600頁,較規定限制超出逾600頁,另還未計另一套涉及10多項案例的文件,大大超出法庭定下的頁數上限。
據知辯方就控方超出頁數限制作出投訴,法官陳慶偉之後發信,下令把控方結案陳詞發還律政司,並限定在兩周內需刪減至指定頁數後再次提交,同時亦批准辯方可延遲兩周,至周二(21日)才提交書面結案陳詞。
蘋果案下月18日開審 未知是否會受影響
雖然現時暫預留10天審期,惟最終是否足夠或仍有變數,因為另一處理本案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曾提出,預計處理結案陳詞較充裕的時間為2至3星期,但當時已有辯方大狀提醒,若安排在11月27日開始,有機會審期將直至另一案件的開審時間。翻查資料,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一案,現時暫安排在12月18日開審,跟本案只相隔不足一周的時間。而司法機構網頁就顯示,「蘋果案」現仍暫安排在12月18日開審,未有變動。
而除需處理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外,法官李運騰早前亦指出,在處理口頭結案陳詞前,會先處理認罪被告有關案情的爭議,但暫不會處理求情陳詞,待裁決後一併處理求情,故預料在下周三(29日)開庭時,法庭或會先處理有關議題,而在完成口頭陳詞後,法庭將把案件押後另擇日期宣布裁決,並連同其餘31名認罪被告作求情及判刑,相信均要在2024年才可處理,即屆時部分被告或已被還押近3年的時間。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