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2019區選免費提供音樂表演及書法班 45歲女工程師「選舉舞弊」罪成
參選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西區「大學」選區,最終落敗的獨立派人士歐頌賢,涉於選舉期間向街坊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作為投票給自己的誘因,她被廉署起訴兩項選舉舞弊罪。她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案件周五(29日)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她兩項選舉舞弊罪成,將案件押至5月13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須還押待判。
報稱機械工程師的被告歐頌賢(45歲),被控「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及「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兩罪。控罪指,她於2019年10月10日及16日作出舞弊行為,即提供歌唱表演及提供書法班,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被告於案發時,參選中西區區議會大學選區選舉。最終選舉由任嘉兒以3,135票當選,而被告則獲127票落敗。
辯方:涉案兩項活動均與參選無關
辯方聲稱涉案兩項活動均與參選無關,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被告在廉署錄影會面中講法與事實不相符,亦刻意淡化自己參選人的身份,例如稱自己在案發時仍未正式參選、惟她早於案發前兩星期已宣布參選及提交提名表格;被告又向廉署調查人員稱書法班可以易名為「街頭書法表演」,目的只為舒緩街坊心情,但在其Facebook 宣傳活動時卻寫上「寫正字、執好筆」等等,認為被告對回應不真實、不坦白。
裁判官又指,被告在廉署錄影會面中,聲稱參選並非想勝出選舉,而是想為居民做事,但裁判官稱被告又承認參選是為了「落白區」、「打大佬」,認為她有爭勝的心,其後選區出現她與另一非建制候選人任嘉兒的激烈競爭情況。如被告真的只為居民做事,那被告與任嘉兒無須有所區分,可以一同為街坊做事。惟被告在兩次活動中均有擺放印有她肖像的易拉架,用意明顯是為了讓選民分辨她和任嘉兒,讓人知道辦活動是被告的功勞。
裁判官裁定被告兩項「選舉舞弊」罪成
裁判官又質疑辯方稱,如被告舉辦歌唱表演之目的要「發放正能量」,為何不在距離攤位一步之遙的易拉架上印上「笑哈哈」,而是將自己的肖像印在易拉架上,而「笑哈哈」圖樣只印在活動傳單又不主動派發。加上被告在兩場活動中邀請的表現者和書法家並非業餘人士,該書法家的揮春甚至有價有市,其書法作品可視作條例下的「利益」,而其競選團隊義工在現場派發有其肖像的宣傳單張,裁判官認為義工必定是得到被告的指示或在共識下行事。
裁判官指,兩次免費活動中被告均放了有其肖像的直幡易拉架在攤位旁,這顯示必然與選舉有關,其行為已流露出意圖,目的在於讓選民分辨被告與當時另一候選人任嘉兒,唯一推論就是被告爭取選民以選票支持,裁定她兩項選舉舞弊罪成。
案件押至5月13日判刑 被告還押候判
辯方求情指,本案案情並非如案例般嚴重,亦非大規模賄選,被告沒有「硬銷」叫選民投票給自己,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背景、熱心公益,先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案例有清晰訊息顯示法庭對選舉舞弊罪行不會輕判,以維持選舉公平公正,本案法庭可以考慮的判刑選項有限,法庭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強調不一定跟隨報告建議,將案件押至5月13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候判。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兩日請來作街頭表演的音樂人及書法家,在西營盤的港鐵站外分別舉辦免費的音樂表演及書法班,期間被告在場設置印有被告容貌的直幡易拉架,其選舉團隊義工在場派發有被告姓名、相片及政綱的傳單,並向市民稱「到時支持下」。歌手稱獲被告邀請以「正能量主題」作街頭表演,表演一小時後收費1200元。而書法家則稱被一名不認識的女士邀請擺檔教授書法,書法家並不認識被告,亦不知她是候選人,但有人曾提醒他在活動中不要叫人投票,一小時的課堂他收取800元。兩人均稱表演期間沒為被告拉票。
被告受審時出庭作供,指自己在理工大學讀博士,參與區議會選舉為了「打大佬」,即與當區連任多年的區議員陳捷貴對疊,並指2019年基於社會氣氛認為於「白區」參選勝算高。她稱當時有「反自動當選運動」支援,教她如何落區造勢。但其後有另一名非建制候選人任嘉兒參選,兩人協調失敗,感到「被出賣、當波咁踢」,被告稱不想「有頭冇尾」,加上對選區有「情意結」,堅持繼續參選,又稱參選不是為了結果,而是為了過程。被告稱,兩項活動只為讓街坊舒緩情緒、發放正能量,而傳單上亦有「哈哈笑」,否認其活動是為了爭取選票。
案件編號:ESCC1494/2021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