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11月上水發生因政見衝突的毆鬥,混亂期間1名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疑頭部被磚頭擊中,翌日傷重不治。涉案兩名青年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等3項控罪,兩人周三(15日)於高等法院否認控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及雙方同意案情指,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得兩名青年與他人一起投擲磚頭及手持鋸刀;而其中一名被告手機與兄長的語音訊息中,有人提及「今日你哋劈嗰個阿伯呢,後尾好似話生存渺茫,應該無得救。」
2 男 5 女陪審團一同審理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杜麗冰,及2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一同審理。涉案兩名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無業)及陳彥廷(18歲;學生),兩人共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3項控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70歲死者羅長清。2人另被控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61歲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及雙方承認案情,兩名被告為小學同學,而本案襲擊發生於2019年11月13日約中午時段。當日有人向涉案死者羅長清擲磚頭,死者向後倒地,有人抬走死者到路旁。死者被襲後送院,他左額腫脹及失去知覺,其頭部受傷引致硬腦膜下血腫,死者翌日宣告不治。
另一名傷者獲頒下匿名令
而案中另一名傷者為61歲男子X,法庭早前頒下匿名令,禁止任何人披露X的身份或任何可能辨識其身份的資料。X在案發當日早上外出工作,發覺路面有路障、沒有交通工具,X及後在馬路上手持鐵通與人爭執,次被告左手舉起一把鋸斬向X的大腿,然後有3人圍住X。X被襲後,左眼虹膜撕裂及眼皮瘀傷、視野模糊、右手臂被割傷,右膝擦損等。
控方指,兩名被告身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的示威現場,有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拍得兩被告與其他人士投擲磚頭及手持鋸刀。
控方指警方檢取次被告手提電話,並擷取了次被告與其兄長之間的語音訊息,當中有人稱「今日你哋劈嗰個阿伯呢,後尾好似話生存渺茫,應該無得救」;「咩生存渺茫呀?」;「今日你哋咪斬咗個阿伯呢」。
二人在2019年12月13日首次被捕,首被告在警誡下稱:「我唔知發生乜嘢事,我喺現場有示威,我無掟死人同無打人,我俾人打啫」。2人獲准警方保釋後,在2020年4月20日再次被捕。
案件周四(16日)繼續,控方將繼續開案陳詞及傳召X出庭作證。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被裁定謀殺罪成,即須被判終身監禁;但如法庭認為被告犯罪時不足18歲,法庭具有酌情決定權,對該人應判處終身監禁或較短刑期的監禁。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