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5名跨黨派國會議員,於11月1日提出《香港制裁法》草案,點名要求美國政府考慮把49名香港政府官員、國安委秘書長、檢控官及法官等加入制裁名單。港府強烈譴責美國議員以卑劣行為,嘗試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在一周內,3次以「黑社會」批評美國的行為。由律師蕭思江擔任主席的「港人民權民生黨」,上周五(10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香港制裁法》草案對香港司法體系施加不當、嚴重、無法理依據的壓力,要求法庭頒令5名美國國會議員,已在港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及藐視法庭罪,並聲明任何身在香港的人,包括但不限於警務人員,均可以拘捕上述5人。
美議員提及和議法案 均成答辯人
本案原告是以「港人民權民生黨」名義營運和活動的Sino Moral Limited(華孝有限公司),律師蕭思江為原告的董事,入稟狀由蕭本人簽署,蕭思江透過蕭氏律師事務所,以華孝有限公司名義入稟;而5名答辯人,包括3名美國眾議員民主黨眾議員Jim McGovern、共和黨Young Kim和John Curtis,以及兩名美國參議員共和黨Dan Sullivan及民主黨Jeff Merkley。
入稟狀指,首3名答辯人Jim McGovern、Young Kim及John Curtis於2023年11月1月,在美國眾議院提交《香港制裁法》(Hong Kong Sanctions Acts)草案,其中共和黨籍加利福尼亞州聯邦眾議員Young Kim動議法案,而共和黨的猶他州聯邦眾議員John Curtis和民主黨籍馬薩諸塞州聯邦眾議員Jim McGovern則作出和議;而在參議院,法案就由共和黨籍阿拉斯加州聯邦參議員Dan Sullivan動議,民主黨籍俄勒岡州聯邦參議員Jeff Merkley和議。有關法案提出制裁49名人士,當中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等多名檢控官,以及《國安法》指定法官。
原告指 5 美議員妨礙司法公正
原告在入稟狀指出,確切地相信涉案「香港制裁法案」對香港司法制度會施加嚴重、無法理依據的壓力,等同普通法下的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答辯人提出有關議案已干犯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又要求法庭聲明,若5名被告在港,任何身在香港的人,包括但不限於警務人員,都可以拘捕5名答辯人。
蕭思江早年曾任職香港廉政公署,是首批調查員之一,其後獲政府獎學金報讀法律並改任律政署檢察官,之後改行從商,同時成為律師,過去曾不時入稟法院,涉及議題包括申請司法覆核,指表列中醫無權簽發病假紙,亦曾在扎鐵工人工潮中入稟控告扎鐵商等。蕭思江於2007年成立港人民權民生黨,另曾多次參與選舉,於1998、2007、2008、2012年及2018年均有出戰立法會選舉,惟多次均只取得甚少得票落敗。反而他曾在參選期間,因屢穿 唐裝現身及自創「飯碗必勝舞」,更令人印象記憶猶新。
案件編號:HCA1827/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