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 李卓人高院申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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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候審。李卓人周二(6日)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陳詞後最終拒絕。旁聽人士在李的保釋申請被駁回後,向李打氣,著他「撐住」。

周二早上有數十人在法庭延伸庭外等候安排進入法庭旁聽本案,包括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同案早前獲批保釋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工黨何秀蘭、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及前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以及前學聯成員亦有到場旁聽。

李卓人在開庭前數分鐘被帶入法庭,旁聽席多人向他揮手示意,有人亦跟他說「早晨」,「阿牛」跟他說「聖誕快樂」,李卓人就跟大家揮手回應和點頭。

李卓人周二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律政司一方則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作代表。案件甫開庭,陳慶偉即主動提及案件將不設陪審團的問題,希望控辯雙方就此安排對保釋程序之影響作陳詞,最終三方同意不作挑戰,可繼續聆訊。控辯雙方之後分別作出陳詞,歷時前後約1小時。陳政龍指出,李卓人願意以50萬元現金及另兩名人士各以20萬元作人事擔保,由於李卓人母親已屆97歲高齡,如獲准保釋,李將會非常珍惜與母親的相處時光,強調其潛逃風險甚低。

陳政龍又透露,不同政治光譜立場人士為他撰信,當中包括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及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前公民黨黨魁及主席余若薇,各人形容李卓人為「和理非」,非激進人士,有良好品格及信守承諾。

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負責陳詞,各法庭呈交李卓人的定罪紀錄,指他先後干犯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件,而在去年4月後再沒有犯案,只因被判囚並被還柙至今,但形容他在此期間繼續發表的言論與其過去立場一致。

陳慶偉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下午3時宣布裁決,最終拒絕批准其保釋。陳官在裁決時指,本案控罪嚴重,而針對被告的證據強,支聯會活動時間長久,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李卓人仍代表支聯會持續進行涉案活動,他發表的言論亦與過去一致,而「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構成「顛覆國家政權」尚待審訊處理,而李卓人一旦被定罪,將面對相當長刑期。由於他在港放棄自住物業,家人已離港,令他在本地的連繫減少,認為未能信納他不會再危害國家安全。

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早前到獄中探望李卓人後於社交媒體透露,李對保釋結果以平常心面對,指如果成功,就當有機會睇世界盃,就算被拒亦不會失望。

李卓人去年4月因承認「8.31未經批准集結罪」而被判囚6個月,隨後在獄中因「支聯會案」被捕及起訴,另同時因「8.18流水式集會」、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及去年元旦在立法會旁海邊放飛寫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氫氣球,前後累計刑期共囚20個月,據悉他早前已完成其他案件的服刑,一直再因「支聯會案」被還押至今,案件尚未定下開審日期,而今次是李卓人首度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

另外,由於周二早上香港特區政府全面跟從內地安排悼念江澤民,法庭亦早接獲指示,結果在早上10時正,在延伸庭位置有法庭職員突大聲宣布「默哀開始」,繼而一同自行低頭站立開始默哀,惟現場有部分法庭保安員未有理會,亦有在場警務人員如常坐下未有跟從站立,自顧低頭使用電話。至於正在等候旁聽的人士就大致保持安靜,未見有作出喧嘩。準時3分鐘過後,法庭職員再大聲宣布「默哀完畢」,旁聽等候區此時才傳來一陣笑聲,其中「阿牛」就說:「大家唔准笑,唔係告你哋」,有人就回應「咁喊得唔得?」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記者:吳婷康/董舒悅 責編:方德豪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