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持有中港七護照惹猜疑 立會議員促特區政府了解

在加拿大最高法院處理華為太子女孟晚舟保釋聆訊時,美國司法部的文件揭發,孟晚舟至少有四本中國護照及三本香港特區護照,過去11年間她曾使用它們到美國旅行,而她亦絕對可能擁有其他美國不知情的護照。

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周日(9日)表示,市民申請新一本特區護照之後,需要註銷舊有的特區護照,但若舊護照內仍有其他地方的有效簽證,申請人才可保留。

涂謹申認為,特區政府應主動了解事件,調查孟晚舟是否合法擁有一本或多本特區護照,以示香港重視出入境制度,釋除其他國家的疑慮。

曾任香港保安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表示,按目前資料不足以判斷孟晚舟為何曾獲發三本特區護照,亦不清楚她是否同時持有這些護照,但孟晚舟被捕時是持特區護照,所以特區政府應該了解。

前保安局長黎棟國認為,同時持有兩地護照並沒觸犯香港法例,而且這種情況實際上很普遍。他指若護照印章蓋滿頁數或損毀,市民可申領一本新護照。

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內地與特區護照的持有人同屬中國公民,所以同時持有兩本護照並沒違反內地的國籍法。

不過內地律師陳南沙表示,不少內地人同時擁有內地及特區護照,但並不符合內地的國籍法,若內地有關方面發現雙重護照,會要求持有人放棄其中一本護照。

孟晚舟的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在庭上表示,孟晚舟有許多過期的護照,但她目前只有兩本有效護照,一本中國護照和一本香港特區護照;她的香港護照在被捕時已由加拿大政府取走,而中國護照正從中國寄來亦準備交出,她願放棄護照作為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