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周三(7日)正式發佈有關即時通信工具的管理規定,要求微信、QQ、微博私信等服務實行實名制,非新聞單位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以及使用者必須遵守包括國家利益等"七條底線"。有大陸維權律師認為,有關規定違憲,剝奪公民的知情權。(潘加晴報道)
新發佈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共有十條,包括要求實行實名制,公眾賬號須向主管部門分類備案,非新聞單位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服務使用者必須遵守"七條底線",服務提供者可以關閉違反"底線"的賬號,並有義務保留記錄向有關部門報告。
廣西律師楊在新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規定中"七條底線"的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等都是由政府界定,他們說了算。他舉例說,《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律師,但許多情況是律師不准會見當事人,當局完全不講法理。
對於個人不得發佈或轉載時政類新聞的規定,楊在新更表示不能理解,認為現在連新華社、《人民日報》都不能轉載,顯示政府控制公民言論自由越來越嚴厲及倒退,並且違反憲法,剝奪公民的知情權。
"憲法規定公民有新聞和言論自由,只要是沒有捏造、沒有陷害他人、沒有違反原有國家法律制度情況下、沒有煽動暴力等,我們認為(有關信息)是可以轉載,其他出現的禁止性都是非法。我們認為有關規定對社會發展是相違背,違反憲法規定。老百姓公民都有知情權,有知情權就有傳播權,即是轉載,是相輔相成,(不准轉載)等對剝奪公民的知情權。"
該《規定》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要求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後註冊賬戶,即實現用戶的"實名制"。
公眾賬號應當經服務提供者審核,由服務提供者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
服務使用者註冊賬號時,應當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承諾遵守"七條底線",包括: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
《規定》要求,新聞單位、新聞網站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轉載時政類新聞。其他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
《規定》明確,對違反協議約定的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服務提供者應當視情節採取警示、限制發佈、暫停更新直至關閉賬號等措施,並保存有關記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依照法規處理。但公布並無具體說明不遵守規定的罰則。
騰訊公司的微信業務近日開始了新一輪針對公眾帳號的"有害信息清理行動"。微信表示,今年上半年,根據超過3500萬用戶的主動舉報,有365萬個惡意賬號被凍結,另有百餘個公眾號被刪除或封停。
騰訊的報道稱,刻意散佈虛假信息、詐騙、色情以及誘導用戶進行分享的公眾號將被尤其關注。據官方數據顯示,微信公眾平台已對涉及傳播謠言的近千篇文章、百餘個公眾號進行了刪除和封停。
另外,韓國官員表示,已獲得中國官方確認,即時通訊應用軟件"連我"(LINE)和KakaoTalk均在中國大陸受屏蔽。
中國當局從今年7月1日起,封鎖了多個海外公司的聊天軟件,包括LINE,KakaoTalk和 Viber。但一些人通過使用代理服務器,繞過中國官方的防火牆後則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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