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宗拐賣兒童案宣判,涉案的26人全部罪成,當中主犯被判死緩。不過,被拐孩童家長卻認為刑期過低,且多年來政府打擊力度不足,助長不法份子繼續犯罪,令不少家庭支離破碎。(文宇晴 報道)
一宗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辦的特大拐賣兒童案,近日在廣東省茂名中院一審宣判。26名犯人分別被控「拐賣兒童罪」,或「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全部被告罪成,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刑期,當中姓張的主犯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全部個人資產。
茂名中院在宣判書中表示,主犯張某等人為非法牟利,從雲南省富寧縣等地獲取嬰兒後,親自或由他人帶到另外姓董的女人家中,再由她直接或通過相關被告人聯繫收買人進行交易。這些嬰兒被以七萬三千元至九萬八千元不等的價格販賣。
孩子曾經被拐的廣東省惠州市家長黎先生認為本案刑期太低,根本無法彌補失去孩子家長的傷痛。
黎先生說︰被拐孩童在中國這個數字很寵大的,實際上很有必要做好把關工作,政府肯定仍然未夠力度。這個判決肯定不夠重,你知道這二十多人拐賣了多少個孩童?破壞了多少個家庭?對社會的影響有多嚴重?只判十年、八年或者死緩便算。一定要重判,就沒有人願意犯法。輕判讓人錯覺販賣幾十個孩童才判十年、八年,都不用死。
大陸拐賣孩童的罪案仍然嚴重,中國公安部於2011年初宣布將花半年時間,專門協助尋回失蹤孩童。不過,七年過去了,全國各地不時仍然傳出有孩童被拐的消息。民間公益組織「寶貝回家」的官方微博,每天仍然有不計其數的家長在平台上,發布被拐孩子的資料,希望能有助家庭早日團聚。當中包括湖南省長沙市的被拐孩童家長伍太太。
伍太太向記者反映,由於政府對懲治拐賣集團和收養者不力,未能杜絕拐賣孩子的活動。即使政府協助家長尋找失蹤孩童,但仍然會有孩童不斷被拐走,而且情況持續惡劣。
伍太太指出,在巨大的利益誘餌下,不少人仍然願意冒風險拐賣孩童。家長向政府訴求尋求幫助,反被無理驅趕,甚至拘捕。最痛苦的當然是與失去孩子後,那種天天揪心的痛,外人是無法明白的。
伍太太說︰就覺得法院對拐賣犯的判決好像輕了一點。對於我們家長來說,這種痛是外人理解不了,比殺一個人更痛苦。殺一個人的話,過一段時間痛苦可能會慢慢減弱了,但像我們孩子被拐了,不知道孩子過得怎麼樣。反正每天都在想孩子是不是在受苦。
孩童拐賣案多年來持續發生,不少失去孩子的家長這些年來一直尋找卻無果。家長希望政府能成立專責部門來處理被拐孩童的案件,這總比民間的自發力能更龐大,亦更有效率,有助破碎家庭早日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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