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承認「尋釁滋事」被濫用倡指引審判 評論:禁濫捕防爆民變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多項調研報告,其中涉及「尋釁滋事」條文,承認此罪名有被「泛化適用」的情況,建議向法院發審判指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官方承認此法有泛用,不一定有跟進改善行動;有維權人士就表示,調研借「楓橋經驗」談濫權,已突顯魔鬼盡在細節當中。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開有關農村刑事犯罪的調研報告,透露在今年5月至6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滕偉,曾到在50年代創造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發源地等做實地考察,並分析浙江和福建地區有關刑事案件的趨勢。報告發現在兩地的農村,「尋釁滋事罪」排在各類罪名的前列;而酒後肇事、賭博和違法上訪等行為,多以此法追究刑事責任,認為因法律邊界不清,使行政違法行為被拔高為刑事犯罪處理,出現「尋釁滋事罪」被「泛化適用」的傾向,關注違法信訪行為能否以此法論處的問題。
報告建議,應加大對「尋釁滋事」犯罪案件的審判指導,以司法文件或典型案例的形式,指引地方法院準確使用法律,審慎處理因信訪、上訪引發的「尋釁滋事」案件。
法律界人士:承認被泛用不等同官方會改正
化名陳東的法律界人士對本台表示,有關調研屬最高人民法院的內部研究,雖然反映部分實況,特別是在農村發生有基層官員等公權力,處理涉及土地拆遷等問題出現執法毛病,但有關部門一天不修改法律,沒有出台具體文件規管泛用,單靠公開報告不足以改善問題。
陳東說:各種的與公權力和管理方不協調和不服從的管理行為,都會被歸到尋釁滋事上來,在近年確實是存在一種被泛化的情況。但這只是一個調研報告,也不是一個正式的文件,還不能從這個事情來作為一個轉折點,看不到從此以後要重新的定義,有改弦更張使用尋釁滋事的安排,目前來說還不能那麼樂觀。
評論:官方怕濫權濫捕引爆民怨 暗示不能再濫用此法
北京時評人季風表示,「尋釁滋事罪」被濫用的情況存在已久,他父親多年前與友人上訪,執法人員就是用「尋釁滋事」拘留圍觀和沒有行動的同行者。近年不少異見者和涉及網上言論的案件,也是用「尋釁滋事罪」處理,形容此法是用來拘捕官方無法安插其他罪名又不喜歡的人。他相信,官方現在突然正視此法被濫用,與當前社會氣圍、民怨沸騰有關。
季風說:就是穩定,現在各地的、涿州的人躺在街邊上訪,如果要是換了以前,這些人他們勸不走就變成尋釁滋事。以前他(當局)是默許濫用,但是他現在不能默許,如果這一次基層官員不知道,按以前的規則像他們以前把這種人該抓就抓,這樣一抓大家不服,抓的人會越來越多,最後民怨變成了民變,可能會引爆巨大的群體事件,這也是當局最高層最害怕的。
季風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也想借此機會,為當局樹立正面形象,以抵銷部分對公權力濫權不滿的民間聲音。
維權人士:承認泛用問題屬表面功夫 魔鬼盡在細節
曾參與多宗維權案件的江蘇宜興時事評論人張建平表示,今年法律界有不少聲音,要求當局正視「尋釁滋事罪」被濫用的情況,包括人大代表朱征夫,以及早前山東5名律師的公開上書等,但公開這份調研,只能視為表面回應民間訴求,留意報告的細節有多處,更讓人感到擔憂和不安。
張建平說:這篇文章是在說:這不是口袋罪,它的目的很明顯是要對個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後,去信訪和投訴舉報那些人進行打壓,先給你套帽子,你這些信訪的,你是妨礙了國家的發展,你只顧自己,只顧小家不顧大家。如果大家聽從黨的領導,全國一盤棋就好了,過去的「楓橋經驗」是這樣的呀。如果他走人治,後面的冤假錯案會更多。
至於報告提出要對審判發指引,張建平表示,是延續司法黑箱審判的做法,當局不進行司法改革,再多的調研也不會使審訊能公平進行。
記者:陳子非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