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居珠海市的香港居民林家興,三年多前被法院指控詐騙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於判決當日獲釋,但珠海市公安局刑警口頭通知他,指收到香港警方委託要將他遣返回香港為由,所以,他不予獲釋。林家興其後遭關押八個多月,在去年四月,因健康狀況十分惡劣獲得當局釋放。但當局由他被關押至獲釋,都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而且這期間不准家人及律師見他。
獲釋後的林家興,因為不服珠海市公安局人員非法關押,從此走上他維權上訪之路。林家興周二向記者指,他獲釋後立即向香港警務處查詢,獲警務處回覆指從來沒有向珠海市公安局提出要拘留甚至要遣返他的要求。林家興批評珠海市公安,無視法紀,肆意剝奪他人身自由。
他說:香港警務處聯絡科主管向我回信,指從來沒有要求拘留我,那珠海市公安局人員竟口出狂言,違法將我非法關押,我其後去珠海市公安局投訴,他們沒有理會,其後更被便衣跟蹤,被警告不要再上告,又話會栽贓將我陷獄。
林家興說,關押期間遭看守人員虐待,至今患有多種慢性疾病,身體十分虛弱,經常要到醫院求診。他要求當局賠償他身體及精神損失。林家興又說,曾向珠海市公安局及廣東省公安廳上書抗議信,但珠海市公安局始終無承認犯錯,而省公安廳更指市公安局做法沒有違返程序,認同拘留他的決定,令林家興感到十分無助。
林家興說,曾向香港駐北京辦事處求助,但獲得的回覆令他十分失望。他批評香港主權回歸後,“一國兩制”及“五十年不變”早已不存在,官官相護下公民權利遭嚴重侵害。他說:駐京辦工作人員說,我的事件祇是一件小事,我多次向他們查問申訴結果,都沒有回音。我寫的上訪申訴信,不下有幾百封,但至今都沒有任何回應。駐京辦給我的感覺,就是連香港的官員都怕了大陸,甚麼一國兩制都沒有了,他們都官官相護。
林家興指,根據大陸憲法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亦禁止非法拘禁和使用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然而,珠海市公安局單憑一個口頭通知,就將他關押8個多月,林家興指,大陸憲法對人權保障的規定變成一紙空文。
珠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以不清楚林家興的事件為由,拒絕回應。而廣東省公安廳工作人員,以不接受電話採訪為由,拒絕回應記者任何提問。
而香港駐京辦公室,電話已轉駁留言信箱,至截稿前都未有負責人回覆。而香港警務處聯絡科主管的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所以,記者無法找到負責人查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