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县八个国有煤矿借改制被私吞
2009.10.19
Photo: RFA
据沁水县嘉丰镇的村民指控,现时坐拥数以亿计身家的山西省沁和能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吕中楼,自1998年起,便勾结当时的嘉丰镇党委书记马刘勤,以每年60万人民币超低价承包年收益二千万人民币的煤矿业。当2001年中央政府推行国有企业改制时,吕中楼再跟当地多名责任官员合谋侵吞国有资产,令全县八座国有、集体煤矿成为其囊中物。累积统计,吕中楼侵吞国有资产总额逾八百亿元。
沁水县原人大主任邵委员对本台记者说,自改制推出时,他率先提出反对,可是,他势孤力弱,未能成功推翻吕中楼跟党委书记的违规行为。他说,按当时的法规,书记必须要在报纸刊登广告,作出宣传,让有意竞投煤矿开发的公司可以参与。可是,邵委员指,当时书记没有这样做,就把煤矿的经营权交予吕中楼一个人。
他指,自己就此事更遭他们报复,自己不再获委任为县的人大主任。他说:他们要报复我们。因为我就是例子,我当时反对,他们就把我弄掉。我们就是为人民的利益,冒很大的风险去做,希望中纪委知道以后,正视及调查。
他说:因为相信吕中楼的背景或与黑社会扯上关系。除自己以外,其他三十八名老干部都忧虑个人或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
今年七月亲自前赴当地进行深度调查的一名王姓记者在香港对本台说,他发现有人利用改制的漏洞把国有资产侵吞。
今年五月起便协助老干部审阅有关黑材料的李志刚律师说,他相信事件中存有官商勾结的行为,否则庞大的国有资产没可能会成为一个人的囊中物。他说:马刘勤当时是改革小组的组长,申会是县委书记,他们找的(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公司不具备审计资格,他们就违法了,而且在评估当中,他们又恶意的漏估、不估,低估。他们就是用了一部份很少的金钱侵吞数十亿至百亿的国有资产,他们有程序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很多很多,数不清楚。
李志刚坦言,要透过法律追究责任简直是天荒夜谈!目前,他盼望先透过媒体报道,揭发事件的黑暗,从而引起中纪委插手调查,另方面,他亦会透过私人关系,把相关的材料交予国家领导层的手里。
本台曾就此指控致电沁和能源集团欲与吕中楼查问,但是,一名普通职员说,吕中楼很少回公司,兼且没有人知道如何可找到他,因为能与他联络的秘书亦不断的更换。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理更不断嚷著要记者向政府查询。他说:你自己找中纪委就可以了,你问我干嘛?我告诉你,你不要找我们,如果你想知道,你找政府。
本台记者曾致电到镇政府及中纪委,但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现年四十四岁的吕中楼,报称拥有博士学位,现时除出任沁和能源集团的董事总经理外,亦是党委书记,兼山西财经大学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