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31日)公開宣判國家統計局前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1.53億元人民幣一案,對王保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受賄所得財物及利息。
案情透露,1994年至2016年,王保安利用擔任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秘書、財政部辦公廳副主任、綜合司司長及黑龍江省省長助理(掛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彩票銷售、貸款申請、項目審批、土地開發以及工作招錄、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超過1.53億元。
另外,四川原副省長李成雲受賄636萬多元,同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浙江省寧波市前市長盧子躍和河南洛陽前市委書記陳雪楓,也分別因受賄逾1.4億元及1.25億元,判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