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因支持香港佔領運動,被當局羅織罪名判刑的廣東維權人士蘇昌蘭和陳啟棠,被廣東省高院駁回上訴。但律師和家屬皆未接到二審開庭和宣判通知,律師指廣東高院程序違法;蘇昌蘭家屬則再次斥責當局打壓報復。(吳亦桐 / 黃樂濤報道)
廣東省高院周二(6日)駁回維權人士蘇昌蘭、陳啟棠兩人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蘇昌蘭的辯護律師吳魁明週三(7日)收到廣東省高院郵寄的判決書,按照郵寄日期,預計陳啟棠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周四將收到判決通知書。
蘇昌蘭、陳啟棠先後在2014年10月27日及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佛山中院於2016年4月對兩案開庭審理後,經歷五次延長審理期,於今年3月31日對兩人宣判,分別判刑3年和4年半。
吳魁明向本台指出,在蘇昌蘭一審判決後,他提出上訴時特別要求二審要公開審理。廣東高院5月中旬要求他提交辯護意見,直至今日看到判決書,律師對整個二審程序毫不知情。
吳魁明:我剛知道,也沒通知我宣判,都沒通知我。正常的案件肯定要公開審理、公開宣判嘛。特別是人家當事人不認罪、和事實不清楚的,你更不能不開庭審理,只做書面審理。像蘇昌蘭這個案子很明顯地她是不認罪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就很清楚,這樣的案子必須公開開庭,但現在他就公開違反這個法律。
廣東高院案件中心人員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該案已於週二(6月6日)結案。但對開庭和審判過程均不知情。本台多次聯繫兩案的書記員均未成功。
工作人員:這個案子已經結案了,昨天就結案了。
扣留蘇昌蘭的佛山市南海看守所,拒絕透露廣東高院到該所宣判?還是直接通知判決結果?對此,因律師年檢問題被迫退出蘇昌蘭案的維權律師劉曉原對本台表示,不排除廣東高院走過場到看守所宣判,但這在程序上依然違反相關法律。
劉曉原:像這種敏感案件的上訴結果,實際上我們是考慮到了,但他程序上是存在問題,可能是不是跑到看守所去直接宣判的?總之他不通知辯護律師宣判的話是違法的。到看守所去宣判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蘇昌蘭的哥哥蘇尚偉痛斥當局打壓蘇昌蘭並株連家人。按照廣東高院二審判決,蘇昌蘭的刑期還有不到5個月的時間。因擔憂申訴可能招致當局對蘇昌蘭更多的報復,蘇尚偉表示將和律師一起商量是否提出申訴。
蘇尚偉:沒有通知家屬,我覺得他們很瘋狂,連基本的法律程序都沒有完成就秘密裁定,這政府對蘇昌蘭的迫害是喪心病狂的。
原為小教師的蘇昌蘭,因參與土地維權而失去工作,其後參與社會維權活動。2014年10月,她因聲援香港佔領運動遭拘捕;網名天理的陳啟棠,多年來發表逾兩千篇批評時政的文章,並持續公開聲援維權人士,2014年11月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在一審中被法庭指屢犯案件而遭加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