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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週三開庭,審理最高檢察署對陳水扁無條件獲釋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庭長溫耀源說,合議庭認為羈押被告除了防止逃亡外,亦防範被告會湮滅或隱密證據,所以決定將撤銷地方法院的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
依照法律程序,地方法院收到通知後,會開庭決定是否再羈押陳水扁。
陳水扁週三發表三點聲明,說特偵組提出抗告的理由,是指他會影響証人,並不合理。陳水扁說:我已經是御任的總統,我沒有特殊身份,我沒有特殊的影響力,我已經回到民間,回到平民,回到平凡。
對於檢察官指他會逃亡,陳水扁指,他絕不會逃亡,因為他深愛這個國家,絕不會離開台灣這塊土地,更不會離開人民。陳水扁更在第三點聲明保証,未來的審判,一定會出庭。陳水扁說:就像過去我擔任總統期間,我也曾經在花蓮,為了一個案子的作証,我也去了。可以不去,我也去了。未來的案子,還有漫長的路要走,為了自己的清白,我當然必須要挺身而出,每次開庭我都會到。
特偵組並未對陳水扁的聲明作出評論。但是,特偵組在較早前,進行偵辦陳水扁貪污案以來,第九輪大規模搜索。檢察官兵分五路,前往台北、台中和彰化等地進行搜索。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基於偵查不公開的規定,無法透露搜索對象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