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環保稅歸地方政府 環保人士恐包庇排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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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向排污企業徵收環保稅的新規定,於下周一(1月1日)起實施,徵收的稅項會作為地方政府的收入。有環保人士指徵稅無助解決污染問題,認為地方政府為了增加稅收,包庇企業繼續排污。(黃樂濤 報道)

國務院近日印發通知,環境保護稅將於明年1月1日推行。根據有關法例規定,可直接向排放污染物的企業,要求繳納稅項。通告又指,為促進各地改善環境污染,國務院決定,所收取的環境保護稅全部作為地方政府收入。

按環保稅法規定,空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即按各省的污染程度,然後再按每個指定污染容量計算,稅項由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由1.4元至14元。

目前,遼寧、吉林、安徽、福建及江西等等省份,明確以最低限額徵收,即每污染當量分別為1.2元和1.4元。而京津冀和周邊省份則普遍定於較高的稅額,其中北京市按規定的稅額幅度上限執行,空氣污染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每污染當量14元。

對於當局即將徵收環保稅,廣州一間生產電池企業的職員對本台表示,歡迎當局對污染企業徵稅,認為這樣可改善環境污染;又指其工廠已經按照當局的規定排污,盡量減少產生污染物,所以即使要徵收環保稅,對企業亦沒有太大影響。

職員說︰我們環保方面,(政府人員)差不多一個星期檢查一次,排污改善我們已經做了很多,現在已經排污方面(減到很少),愈來愈少,減到沒有可能再減,(徵環保稅)都沒有影響,對我們是沒有問題的。

河南環保人士崔先生認為,徵收這項環保稅,其實對改善環境污染根本就沒有幫助,政府只是以罰款的方式,希望增加企業的負擔來促使他們自行減少排污,但其實這樣是作用不大的。

他指這會令到企業認為,只要有錢就可以解決排污問題、令他們大量生產產品來增加盈利。所以徵收環保稅,不但不能改善環境污染,或可能造成更嚴重的污染情況。他認為,必須要人民及環保團體監督,才可以有效打擊企業污染。

崔先生說︰因為現在只是收錢嘛、徵稅嘛,你沒有監督,照樣生產嘛、照樣污染嘛,(稅收)變成罰款嘛。我個人是這樣理解的,拿稅代刑嘛,稅收成為它(企業)另外一個擋箭牌嘛,為甚麼地方政府不去有利的打壓這些企業呢?它就稅收來源嘛,你加大了稅收,它不是更多的這一塊稅收嘛。它(政府)更加保護,中國環境(污染)目前肯定很嚴重,但是治理不是靠錢,需要有監督的、合法的、規範的,理性的去推進。

北京環保人士陳女士表示,現在政府對企業徵收環保稅,她擔心會造成企業的負擔,於是將原來用作處理排污的款項用作交稅,而企業為了節省金錢,因而忽略自行處理及過濾污染物的程序。

陳女士說︰問題是說,這個比如說這個,它(企業)原來這個用在環保上的錢,那你現在跟它徵收,(企業)原來是用來治理的,你徵了它一部分嘛,它原來的錢就是用來做淨化、做污染這個處理的,你現在徵了它一部分,那麼它這個錢會不會(用來交稅,不處理污染物了),我想會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陳女士指出,希望當局出台任何的政策,可以公開徵詢及接納民眾的意見,這樣才可以有效對抗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