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正式開審

被形容為中共建國以來,最大宗的經濟犯罪“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潛逃海外12年的涉案主犯賴昌星,周五於廈門市中級法院正式開審。有法律學者認為,法院的量刑不會太重。(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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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集團走私案不單涉案人數眾多及金額大,並涉及外交問題,案件引起國際關注。不少境外媒體也希望可以採訪。不過據外電引述廈門當地媒體透露,記者接到通知稱,審判不對媒體開放。因此,部份外媒以閉門審訊來形容這次庭審。

廈門市中級法院早上經過約三個鐘頭聆訊,至中午休庭。案件將繼續審理,但未知道下次開庭日期。

據新華社報道,賴昌星涉嫌走私及行賄,依法公開審理。賴昌星的部分親友,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部份民眾申請旁聽。

曾經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早前表示,賴昌星的家人已在大陸聘請律師為賴昌星辯護。

有加拿大的中文媒體報道,任職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的楊曉虹會擔任賴昌星的辯護律師,但未知她是接受賴昌星家人聘請,或是由政府委派。

記者周五曾多次致電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查詢,但電話無人接聽。

廈門市民李先生對本台粵語組表示,當地民眾普遍關心案件,近日不時在議論,大部份人同情賴昌星,認為他是當局的犧牲品。他說:“因為跟他做生意的都是廈門的國企,本來就是國家行為,給他扣個帽子,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中國法律專家王友金表示,案件涉及賄賂的那部份事實清楚,涉案的官員亦已受懲處。他相信這次的審訊主要是要賴昌星交代走私的部份。他說:“賄賂的事實清楚,但是賴走私的部份,當局不知他如何走私,要由他本人供認,揭露,因為涉及海內外很多的關係。”

王友金又說,由於中國向加拿大承諾不會處決賴昌星,他估計法院會對賴昌星作寬大處理,量刑在十年之間。他說:“引渡的承諾,要顯示寬大的一面,與國家的誠信尤關,我相信不會判得太重,十年八年有可能。”

被形用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開辦的遠華集團,被指走私總價值高達530億元人民幣的貨物,逃稅漏稅300億元。賴昌星在1999年遠華案發時逃往加拿大,中國政府一直尋求引渡他回國審訊,經多次保證不會以酷刑對待,及處決他後,加拿大政府於去年7月,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受審。

廈門檢察院在今年2月,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和行賄罪對賴昌星提出起訴。遠華走私案共涉及300多人被起訴,其中包括多名高級官員。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因遠華案被判死緩,廈門原市委書記石兆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廈門還有兩位副市委書記和三位副市長涉案,其中兩人被判死緩、一人被判無期。

此外,廈門海關有160多人涉入遠華走私案,佔當時該部門工作人員總數超過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