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審查】數據公司擁百萬個資需申報 赴港上市先經網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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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多家原計劃在美國上市的中資企業因當局壓力,紛紛轉移至香港上市。外界一直認為,北京對香港這個金融市場比較放心。但事實上,中國政府對香港金融系統是否能確保國家安全,仍存在疑慮。中國網信辦周日(14日)發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申請到海外或香港上市的數據處理公司,必須經過當局的網絡安全審查。有財經學者分析,在國家安全問題上,香港和澳門的金融系統無可避免要配合北京。

中國網信辦再加強對網絡的管理,周日發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國內的數據處理公司到香港上市,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必須向當局申報的還有,計劃到海外上市、處理100萬人以上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公司,以及實施合併、重組或分立、掌握大量關乎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公共利益數據資源的互聯網平台運營者。另外,大型互聯網平台運營者在境外設立總部或運營中心、研發中心,亦須向網信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

分析:數據牽涉中國國安時 於境外、國外上市均一視同仁

美國政治風險管理顧問方恩格(Ross Feingold)周一(15日)對本台分析,中國當局近年一再加強對國內網絡企業的管理。不少大陸科技企業試圖到海外或港澳發展,但他們蒐集的數據或被當局認為涉及國家安全問題。這時候,當局不會因為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而放鬆管理。他估計,當港澳兩地牽涉到國安資料,中央或會加強與港澳政府「合作」。

方恩格說:中國政府對牽涉到整個國家,包括香港和澳門的網絡行為,會有相關法規出來,不能説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是完全放開(管理),在不同法規上,尤其涉及到國家安全。可以説,以後香港和澳門在分享重要科技情報上,或會加強港澳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合作,尤其涉及到中央政府認為是國家安全方面的資料。

網絡研究員:當局意識到數據分析對中國政經的影響力

中國網絡研究者周曙光則指出,香港證券市場的法律及經濟制度有別中國,亦不為中國政府所全面控制,因此中國當局為了避免某些數據,在上市過程中被披露,以及避免某些行為被分析出來,須對中國網企進行審查,才放行允許上市。

他又留意到,《徵求意見稿》共提到16次國家安全,反映當局開始意識到,數據分析對中國政經產生影響,甚或威脅國家安全。

周曙光說:中共這些統治者終於意識到,數據分析對經濟、政治層面產生影響,例如通過數據可以查出武漢肺炎蔓延時死了多少人,或者查到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或是中國經濟運行的特點,她們都會認為這些數據會影響到她們的國家安全,所以要嚴加防範。

網信辦周日(14日)發徵求意見稿,提出赴港上市的數據處理公司,須先經當局網絡安全審查。(中國網信辦網頁截圖)
網信辦周日(14日)發徵求意見稿,提出赴港上市的數據處理公司,須先經當局網絡安全審查。(中國網信辦網頁截圖) (User21)

中國將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

意見稿又提出,中國將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根據數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影響和重要程度,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並對不同級別的數據,採取不同的保護措施。網信辦強調,中央當局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對「核心數據」實行嚴格保護,其中「重要數據」即是一旦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數據;「核心數據」是指關乎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數據。

當局擬規管數據處理公司 生物認證不可成為唯一認證方式

另外,意見稿提出,數據處理者利用生物特徵進行個人身份認證,應對必要性、安全性進行風險評估,不得將人臉、步態、指紋、虹膜、聲紋等生物特徵,作為唯一的個人身份認證方式,以強制個人同意收集他的生物特徵信息。

過去幾個月,網信辦曾多次就規管網絡業者提出徵求意見稿,包括在滴滴出行被叫停赴美上市後,建議有100萬以上用戶數據的公司到海外上市前,應接受安全審查;今年10月底再建議,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數據時,須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這些在最新一份《徵求意見稿》也有提到。

記者:鄭日堯 責編:張薇 網編:林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