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外望】以刀傷警源自絕望 政府不應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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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24周年,一名50歲男子於7月1日晚上10時左右,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口亮刀,從後刺向男警,刺中其左肩背後,再自插左胸,滿身鮮血被制服在地,送醫院後證實死亡;消息指死者留下了遺書,而警方則把案件列為「企圖謀殺」與「自殺案」。

警方事後繼續擴大指控,聲稱有很多「鼓吹暴力」、「美化暴力」、「煽動仇恨」的人,又把網上留言稱呼其為「烈士」與「勇者」,以及向其「致敬」的人士,指控是「公然支持明目張膽的嚴重暴力違法行為」、「浪漫化及英雄化泯滅人性的冷血行徑」,更聲稱「定必追究到底」云云。

值得留意的是,作出是次行為者並不是社會經常醜化為衝動的年輕人,而是一位已半百的中年人;當憤怒的階層由年輕一代,變成連中年人都作出如此激烈的絕望行為之時,政府可有半分思考,究竟把香港逼到如此田地,自己要負上多少的責任?

由2019年至今,特區政府除了不斷嚴刑峻法,全力打壓所有民主陣營人士,連最溫和的一群都拉進監倉去,拒絕和解而全面收緊打壓,這從任何政治學的教科書上,都只會得出質疑這種火上加油行為的答案;然而政府有打算改變嗎?還是要繼續升溫,令市民與前線執法者,全部都陷入水深火熱的危險之中?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