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國安時代】:(一)「再」教育 鐵蹄下的香港教育界

自去年觸發反修例運動,北京政府一直認定香港教育界是政治異議的孵化之地,當《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後,特區政府根據新國安法第九及第十條,加強對學校監督和管理涉國家安全事宜,並將國安法納入課程,向全港師生實行「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