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刑期覆核 改判入獄6至8個月

3名前學生領袖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在佔領運動前夕衝擊政府總部前地的案件,高等法院周四(17日)就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請作出裁決,3人改判即時入獄6至8個月,上訴庭法官認為犯罪情節嚴重,原審庭犯原則性錯誤判刑過輕;法官又批評包括有識之士,鼓勵他人犯法,公然蔑視法律。3人計劃上訴,他們在裁決前表示,不會後悔做過的事。(林國立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