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評論】港恥鬧台的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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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香港少女在台北過聖誕,疑因一時貪念,平安夜於知名的海鮮市場「上引水產」偷竊,藏匿在廁所進食名貴海鮮被捕;在台灣引起討論的,是三名港女樣貌娟好衣著入時,用粵語來形容是「好眉好貌生沙蝨」;在香港引起的非議更大,在台灣也只是一篇普通的報導,反成為了香港蘋果日報的頭條,正好說明香港人非常介意這種港人外遊而失儀的事件,如果事件發生在香港本地,只是日常犯罪而已,何奇之有?

最令香港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何竟有人為了偷食海鮮,而藏匿在廁所進食?近年中國的荒謬新聞,以至親共高幹在香港的胡作非為,令香港人慣性把所有光怪陸離無法想像的事情,都會懷疑於大陸人身上;在案件曝光的報導之中,從前非常有公信力與權威英文報紙──香港南華早報,其記者竟然沒有寫清楚是譯音的情況下,把這三位涉案人士擅自使用大陸的漢語拼音,當成是這三人的真實姓名,而非使用香港平日使用的廣東拼音;因此網上立即瘋傳,涉案者是三個來自中國的新移民,而不是香港的本地人,這是錯誤的判斷──事後南早記者出來道歉認錯。

事實上「南華早報」被中國富商收購之後,早已因其立場親共,以至大量改用來自中國大陸的記者,被稱為「紅早」;這些大陸記者對香港,根本缺乏基本的認識,遑論對新聞的取態了;以今次為例,南華早報這位記者輕率的亂譯人名,實在是令人難以置信,特別是以往南早對姓名有極執著的態度──無論是對受訪者或刊登稿件,都堅持要使用當事人身份證的英文全名(包括拼音),而不止使用英文名,更不許用筆名;那麼為何南華早報對新聞處理有如此的雙重標準?為何同為香港人,受訪就要用身份證上的「實名制」,而報導就可以胡亂創作?

事後香港人對此的檢討,就是在最初否認的震盪過後,終承認香港也有很多敗類;可悲的是,香港人當初逃避承認責任,把責任推到大陸人身上;可喜的是,香港人多數願意承認自己的不足,沒有好似一些「玻璃心」般,反過來破口大罵──「你小小的一個xx島,有甚麼了不起的?」、「要不是xx政府關照你們…..完蛋了」;而是瘋狂大鬧香港這三個失儀可恥者。這三名女子「一夜成名」,成為人人「公審」的「過街老鼠」,不但樣貌姓名職業等都各大報章刊載,事主飛返香港機場時,更要逃避狗仔隊追訪,藏匿到更衣室換衫脫逃。

香港台灣大不同,台灣對偷竊案相對寬鬆,以今次的案情為例,以偷竊物品屬奢侈品,當事人已成年,其案情不值得同情,在香港不可能有「免起訴」,且沒有「當事人不追究」的「和解」概念,可以肯定會留下刑事犯案的紀錄。反過來說,如在香港犯案,一日未判刑,當事人的外表與資料,將不會有如今次般曝光;不問「網絡公審」是對是錯,可以肯定的是,這種「公審」對犯者的阻嚇性,比起刑事紀錄或罰款更有阻嚇力。

用這件事對比起2014年5月大陸小童在旺角當街大便的爭議,說明最大分別的,就是傳媒的態度;黨媒不但竄改男童為女童,把大便說成小便,更把投訴的香港人抹黑成為「偷拍女童的私處」,來「指導民情」,去掩飾該父母的錯誤,而引起更大的陸港矛盾;兩件事說明了,傳媒在當中才是最需要負責者,即報導真確,則不會「無風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