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民主300+在1200個選委之中,奪取了325-327席之後,中共強迫梁振英下台,令原本民主派針對梁振英的ABC(Anyone But CY)策略失去了焦點,於是民主各派為了特首的小圈子選舉之中如何投票,變成無休無止的爭論,主流民主派認為要維持ABC 的策略,只是C變成了 Carrie 即林鄭月娥,於是傳出要把票投曾俊華;一向較激的社民連與人民力量,以至自決派的朱凱迪、羅冠聰等,則認為絕對不能投曾俊華,否則將會失去道德云云,這場論戰的規格,由原來的年輕一代,爭論到社民連的長毛梁國雄,對決公民黨的前黨魅余若薇,一場民主派不可能贏的選舉之中,民主陣營卻再次選前先分裂。
支持考慮投票予曾俊華者,多為泛民的主流派,以及民主300+當中的選委,這些人相信「兩害取其輕」(Lesser Evil) 的想法,即民主就是為了選擇一個相對較少傷害的人,其主要論點即為要終結西環中聯辦的「黨人治港」,終結中聯辦「垂簾聽政」的角色,希望令原本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最少恢復到梁振英上場前的狀態,而曾俊華則以在政爭上「休養生息」,來呼應這個政綱。
反之「白票派」見主流派考慮要投曾俊華,則認為這是「倒退」,一改以往反對參加小圈子選舉的做法,要強迫這些本身打算投票的選委,要改為投白票;事實上例如高教界的選委大戰中,所有宣稱會投白票的民主派選委都落選,因此根據選委結果的話,一定不可能是白票,而以往鬧參選特首的梁家傑是「民主罪人」的梁國雄,這次卻打算自己來做這個「民主罪人」,打倒昨日的我,多次表示要參選特首。
雙方的爭論點,就是究竟民主派選委票投曾俊華,或者任何一位能當選的候選人,會否增加這位特首的「認受性」及「合法性」(Legitimacy);白票派論點最奇怪的,是多年來聲稱小圈子選舉根本「正確授權」,但卻認為由少數人功能組別選出的所謂「民主派選委」,所選出的選委的票又突然變得非常神聖,如果這些票投給了未來的特首,則會令原本沒有代表性的特首,突然變得非法有代表性的「正確授權」,然後會令整個民主陣營在未來幾年都「抬不起頭」做人,「沒有臉」去反對特首未來的施政云云。
這個感性觀點最大的漏洞,就是小圈子選舉根本就沒有Legitimacy,為何假設如果有民主300+投票,就令這個制度產生的特首,其Legitimacy突然能夠「無中生有」呢?另一個問題則是,究竟民主300+憑甚麼強迫選委捆綁投票,令原本投暗票的選委,會突然變成「公開」其投票意向以及公開其對特首的「授權」呢?
這些人的雙重標準是,一方面不承認這個小圈子選舉的授權,另一方面卻要影響這個小圈子選舉的投票結果;一方面不承認這個小圈子選舉的合理性,一方面卻認為小圈子選舉的決定,將會影響民主陣營的將來合理性云云;這種對小圈子選舉的雙重標準,早已證明是愚不可及──這些激進派以往長期呼籲選民,在功能組別包括超級區議會投白票,如果選民跟隨其決定,令民主派在功能組別再少幾席的話,政府早在2015年就可以通過假普選的政改,根本連今次選舉的政爭都不可能發生。
《戰爭論》的作者克勞塞維茲 (Carl vonClausewitz) 有一句名言,指「戰爭不過是政治(政策)用其他手段的延續;其意義即為,激烈的立場或行動,不是其目的或結果,而是達至政治目的的手段,簡單而言,就是絕不應「為激而激」,或「為戰而戰」;才不過一年前,這些所謂「激進」的政黨,狠狠批判「勇武港獨派」不顧後果,而今這些「勇武派」暫時退出舞台,則又輪到這些黨派重奪這個比主流民主派「激」的角色,但已被看破手腳,即永遠只比起主流激一些,然後就批評別人出賣民主,只有他們最正義。
一堆自命「孫中山」的革命派,卻從不搞革命,偏要搶奪議會派的議席,然後高呼維新派的「康有為」與「梁啟超」是「出賣民主」、「出賣理想」,既不能戰,又不能和,既不敢激到底,又不肯放下身段談判,結果就是想要和談不能和談,想要革命不敢革命,去到尾也只是等待中共自行了斷,等待中共自行倒台,那麼鬧其他民主同道的合理性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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