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评论】传闻取消香港的双重国籍?
近日亲共人士,以至加拿大政府方面的消息,指中国政府有可能取消容许香港人拥有双重国籍问题,而有传闻更指将迫使港人「二选一」,失去中国国籍的话,就会失去香港永久居留权、投票权以及福利云云;的确只要中国有决心,对影响人权的问题,从来都没有办不到的;然而这样做,真的是为了中国政府的利益吗?究竟提出这些主张的人,有否搞错了中共做法的基本前提呢?
要知道香港人的「双重国籍」问题,从来都不是「历史遗留」,而是中共自行设计而成的。香港目前所实行的《中国国籍法》,就是中国大陆一模一样的《中国国籍法》,可是同一套法律,却可以得出两种完全不同的「解释」;如果是大陆人,拥有外国国籍,将失去中国国籍;如果是香港人,则除非该人士主动向港府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否则都会「首先是中国人」,而对你所拥有的外国国籍视而不见。
为何同一套法律,同一条条文,却可以有完全相反的标准,这就是中国法律最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方,也是「中国逻辑」最「伟大」之处。根据中共的说法,是在主权移交之时,把原本在香港居住,拥有「华人血统」者,一次过全部「赠送」一个中国国籍,然后令你在不需要作出任何「申报」或「选择」,突然都「被中国人」。
问题更严重的,就是因为90年代初以「居英权计划」,所得到完整英国公民护照的5万个港人家庭,由于中国不承认「居英权计划」,因此计划而持有英国护照者,即使向特区政府提出,想「退出中国国籍」,也不得其门而入,即中国不容许港人,以居英权计划所取得的英籍,来退出中国国籍。
因此如果中国如今突然改变计划的话,那么中共杯葛多年的「居英权计划」,岂不是要改为承认了?政府势不能同时拒绝承认居英权的英国公民身份,又同时取消其中国国籍;问题在BNO上亦是如此,如果取消BNO港人的中国国籍,这岂不是自行在香港制造大量的英国国民吗?如果要这样做,早就可以做了,那么为何要强行「解释」《中国国籍法》,去令原本居于香港的英籍人士,突然都变成「中国人」呢?
更基本的错误,就是取消中国国籍,并不会取消港人的「福利」,因为「自古以来」,香港人无论是持有任何国籍,与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无直接的关系。主权移交之前,在香港出生者,可以自行选择国籍,可选择英国国籍,或中国国籍;至于少数族裔,则可以保留其原本的国籍,却同时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在主权移交以后,华人血统则变「首先是中国人」,而非华人血统者,其非中国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不会受到影响。正如上述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改为其他国籍的永久居民,并不会因此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那又怎会影响在香港的「福利」呢?
当然,无所不能的中方可以强行作出上述这「不可能」的一切,然而一旦实行,在香港实行多年的所有国籍、永久居民身份、《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相关的条文、条约,全部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全盘受到动摇,势影响全部在香港定居的非中国籍人士,特别是来自欧美各国的财经界,以至法律界的专才,直接影响香港仅馀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这真的是中共想要做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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