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震傷亡慘重,令台灣人面對一個傷心的農曆新年,地震造成多人罹難,而最令人震驚的是一座疑似豆腐渣工程的商住維冠金龍大廈,21年樓齡而17層高,卻整座倒塌,斷成多截鋼筋外露,發現結構樑內的鋼筋彎度不足,甚至混入發泡膠以至油罐等,於是面對6.4級地震時則無力承受而倒塌,令人質疑為何連台灣,也會遇到這類大陸才常見的豆腐渣建築。
普世來說,會出現這種騙案的社會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制度上監管不足,因為漏洞可以令人利用,貪財者可以不顧後果挺而走險;第二就是社會文化出了問題,即社會不重視誠實,而作奸犯科者也不會覺得羞恥,甚至不會受到良心的責備; 很不幸的,台灣兩個原因都有:大廈落成於1991年,而當年的台灣才開放不久,未有真正民主的議會,亦沒有外國經驗可以參考,不似香港般可以把英國現成的優良制度照搬;另一方面,則是華人社會常見到的問題,即柏楊筆下《醜陋的中國人》,社會笑貧不笑娼,重投機而不重實業,沒有信仰又沒有道德,因此為了錢貪工減料,腐敗成為了常態。
這些年兩岸政府一直都在肅貪反腐敗,然而效果極有限。香港人曾經最引為自豪的,是80年代至1997年英國人離開之前,透過廉政公署達到的清廉社會;很多華人以為這一套不難做得到---不就是成立一個公署,然後反貪嗎?當然不止如此---問題是制度上,如何能夠制衡與監督呢?為何97後的香港每況愈下呢?當英國派來的港督,變成了中國派來的特首,華人社會腐爛的一套又再次成為了主導的風氣,高官能否抵受財團與有勢力人士的關說?正如英國艾頓公爵 (Lord Acton)的名言:權力令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令人絕對的腐化,這道理古今中外皆然。
更深層次的問題,在於華人文化那些「和諧」、「差不多」的文化,以至屈從於「長官意志」的文化,更是滋生這些問題的土壤。舉例說,建築如果偷工減料,難道所有施工的工人,都沒有一個敢出來舉報?難道每人都收到了足夠的好處,去出賣自己的良心?事實上社會對些惡行根本缺乏足夠的監督,即使大義滅親通報傳媒,往往只會傷害到舉報人,而違法者卻可以逍遙法外;當事人只要改名換姓,把公司倒閉再另外開一間,則可以不斷重覆騙案,而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
再退一萬步,大家發現有問題,要去改革制度,然而如何去做呢?如何從政治制度上加入足夠的制衡呢?如何改變社會人心的風氣呢?華人社會文化的弱點,缺乏尋根問底的精神,也缺乏貫徹意志的精神,更缺乏從根本上改變社會的能力,結果又是大家互相推卸責任,等事件丟淡「避風頭」,然後所有錯誤又重覆來多一次、兩次以至無數次,看看中國製造的奶粉,這就是腐爛去到極點而發生的結局---就是繼續腐爛下去,直至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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