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評論】阻台灣飛機 必自食其果


2020.10.19

上周四(10月15日)台灣的立榮航空,一班經由高雄前往台灣控制的東沙島的民航包機,因東沙島位於香港飛行情報區內,在要求巡國際慣例進入時,港方指區內有「危險活動」為理由拒絕,而台方則質問為何事前沒有公告,而危險活動將於何時解除,都得不到回應,最終被迫因安全理由而折返;而香港民航處則回應反駁,指是台灣方面要求取消進入,雙方各執一詞。

事後台灣官方公開錄音紀錄,以證明台灣方面的指控,而香港方面則未有回應,亦因此台方指控的幾句關鍵,即為香港聲稱台灣控制的東沙島上空,竟屬香港官方所指的「危險區域」,以至「無法接受該客機」;問題來了,究竟香港民航處為何在當時作出如此的說法?究竟這是無中生有,還是真有其事?如果港方非說謊,那麼為何沒有事先公布?即使沒有事先公布,為了民航的安全,為何不如實回應?為何既要指危險,又不作交代,甚至不回應何時「危險結束」,最後更弄虛作假,反指是台方自行「要求取消進入」?

相比起香港搞這種小動作,台灣所管理的「台北飛行情報區」,更屬香港飛日本或美國航線的必經路途;試想易地而處,台方作出有如香港民航處的小動作,拒絕前往日本的香港客機進入,令飛機而要折返香港,會令搭客會有何種憤怒的感受?把民航政治化,是想引來對方報復嗎?還是嫌航空業界在目前的疫情下未夠悲慘?

飛航情報區的設立,是由國際民航組織所劃定,並不是以國界或領空來決定,而是為了民航的安全,包括了大部份公海的上空;以往香港的角色,是專業而政治中立,因此得到各政治實體與國際組織的信任;然而近日香港全面中國政治化後,其信譽江河日下。就有如歐美各國自「港版國安法」後,不斷取消香港之間的逃犯引渡協議一樣,宣布無法再相信香港能守法,能夠拒絕「政治化」。而日前的干擾民航的所作所為,如再無法解釋其行為與動機,又未能道歉與改過,則必然影響他日香港航空樞紐的地位,各國的客機,將害怕隨時被香港拒絕進入其飛行識別區,而拒飛香港,那麼輸家就是全香港人。

香港特區政府與其支持者,經常指控別人把問題「政治化」,然而真相就是每次都是他們自己帶頭;例如簡單的引渡疑犯陳同佳往台灣受審,當法律界引述可以用2016年的「石棺藏屍案」先例,移交疑犯的做法,港府卻轉移視線,作「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事敗後一年後,又突然舊事重提,今日才認可用此先例,那麼當初說「不修訂」,香港就會變「逃犯天堂」,今日又突然沒有問題了——相反如今各國紛紛取消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令香港成為了名符其實的「逃犯天堂」,特區政府的「政治問責制」問了甚麼責?

要說「政治化」,就是別人的「報復」,是可以影響其他方面;當香港先「搞政治」,別人在其他方面「報復」,則害人終害己。例如近日香港特區政府,指「陳同佳自願到台灣自首,與兩地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是兩件獨立的事情,硬要扯上關係,顯示台方有政治籌謀」──原來如此!難得香港特區政府,終於承認「引渡」與「自首」是兩件獨立的事情,因此由始至終都顯示,特首口口聲聲要幫助潘曉穎案的家人,借陳同佳案來修訂逃犯條例的往事,完全就是「政治籌謀」,可謂令人齒冷的冷血政治計算。先有香港特區的「政治籌謀」,把一單謀殺案作政治利用,那麼反過來台灣方面如今為何要配合?

一個香港人,疑被另一香港人所殺,而其香港父母想伸張正義,和台灣的唯一關係,就是行兇的案發地點;可是香港特區政府,一方面完全不承認台灣政府,一方面卻把責怪這個自己不承認的政府,不願接受香港人去受審?又反過來看,把香港疑兇,送去自己不承認的政府去受審,是甚麼道理?以香港特區政府的觀點來看,台灣不是中國領土嗎?把審理香港人的責任,抵賴予一個「非法政府」,有這樣的道理嗎?

台方不願配合港府,這是當然的事情──當港方挑釁在先,由拒絕台方簽證官員到港,以至拒絕民航機飛進台方控制的東沙,當港府作出種種政治化的挑釁,這些小動作都必然令台方憤怒;事到如今,即使台灣方面不配合,甚至故意刁難,要怪的,當然是港府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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