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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發生「暗角七警」對示威者執行私刑,被電視鏡頭完全捕捉,經過兩年幾終由法庭把七警定罪,每人判監兩年;然而2月22日警察居然舉行「爭公義、還法治」的非法集會,事件令市民聯想起40年前,即1977年警察因為反對廉署拘捕貪污警察,而衝入廉署總部抗議的往事,而香港警察近40年的公信力,亦如這次集會中喪盡。
究竟是香港警隊全部都腐爛到好似1977年以前了嗎?難道濫用私刑是全部警察都會做的事,因此是否有如1977年麼人人心荒荒去抗議呢?還是如今這些上司「強迫」這些警察去參加活動嗎?這個幾近半枝警隊參加的集會中,更帶有一些令人震驚言論,例如有警察上台發言,自比在納粹德國期間的猶太人,這種把濫用權力執行私刑的違法警察,和被納粹德國以集中營屠殺的猶太人相提並論的荒謬言論,當然換來的是以色列與德國領事館的反駁與抗議,貽笑大方醜出國際,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與形象。
一隊警察之所以倒退四十年,最大的關鍵就是背後的政府;很多人特別是以中國人自居的,常說英治年代是「殖民政府」,然後否定了英國民主政體在香港繁榮穩定上的功勞;現實說明的是,就是沒有了「宗主國」背後的民主體制,在中國的統治下,自然與中國的政治現實看齊,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就是今日中國政治體制對香港所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