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二寶的這些話,令香港人弄不明白,為甚麼代表中央政府的駐港聯絡辦公室覺得港人除特區政府管治之外,還可能需要另一套管治班子。這樣的主張,到底符不符合《基本法》和鄧公的“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原則。又或者是中央政府覺得回歸十二年後,這些原則有些已過時,要修正一下。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訂下的治港國策,“五十年不變期限”原則上也不會改變,但如果出現了一些無法達成共識的爭議,例如普選立法會和特首的時間表等問題,中央認為馬上普選的時機仍未成熟,而不同意見的港人要求立即實行普選的意見佔了立法會議員的大多數。雖然這種可能性幾乎是零,但一旦出現這種絕然不同的意見和立場互不相讓的局面,就是曹二寶所講的那種“沒有中央就難以解決”的局面,當然會影響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唯有抬出中央進行拍板和裁決。這有點像中國傳統的大家族內發生爭執,最後要由德高望重的族長抬出家法來作決定。不過這個決定卻不屬於法理的裁定,似乎更多的是人治精神的結果。
回歸後先後兩次人大釋法就屬於這類情況。所謂釋法也不過是由中國立法最高機構去作最後的詮釋,實際上等於強迫叫停,要反對的意見閉嘴。為了儘量少出現這種令人尷尬的局面,防微杜漸顯然是最佳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曹二寶的第二套管治力量正是基於這種考慮提出的。在中共看來,“一國兩制”並不與黨的絕對領導矛盾。在任何時候,黨都必須領導一切,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這一條是絕不可以放棄的。即使是改革開放的創始者鄧小平,也不會放棄黨的領導,不然,怎會出現八九年的六四武力鎮壓。
鄧小平的“一國兩制”政治設想,從來都沒有離開過這樣一個前提,就是中共的領導。事實的真相是:凡可能危害中共領導的任何人和事,都超越了鄧小平可以容忍的底線。要理解曹二寳的二套管治班底理論,首先要明白這一點。任何曲解的前提都將導致錯誤的政治判斷,從而犯了政治不正確的根本性錯誤。這就是中共在香港代辦處的智庫負責人曹二寳的大實話,也是一般香港人無法接受的政治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