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評論:李莊案撤訴的意義
2011.04.26
當然,我們應該敬重那些在迫使重慶當局對李莊案撤訴的知識精英們,沒有他們的鬥爭,中國的事情就更加一塌糊塗,中國法律人就更加沒有尊嚴。不過,真正的尊嚴是不能靠自欺欺人來維持的,只有像艾未未那樣,敢於直面真相,直面真實的世界,敢於為真理鬥爭才可能獲得真正的尊嚴。
那麼李莊案撤訴的真相是什麼呢?我想沒有人會否認,李莊案撤訴是一個純粹的政治決定。當局作出這一決定,絲毫不意味著他們的法治觀念發生了改變,不意味著放棄操縱法治為政治鬥爭服務的方針。他們之所以決定撤訴,是認識到不這樣做在政治上對自己不利。
至於在真實的世界中,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之間的關系,並不像中國的一些知識精英理解的那樣簡單,以為只要在司法過程中堅持程序公正,就必定會導致實體公正。事實上,已經有不少人認識到,在一個高度不平等的社會,在一個高度分化、嚴重對立從而難以形成共識的社會,單純的司法程序公正只能維護特權階層的利益,只能是法律人的一塊遮羞布。
艾未未雖然不是一個“社會科學”專家,更不是一個法律人,但他的社會良知讓他早就認識到了這個道理,遺憾的是,中國還有不少知識人不能理解艾未未,更不能看穿艾未未已經看穿了專制社會下司法程序公正的虛偽和法律尊嚴的自欺欺人。
目前中國的知識界中存在著一種現像,就是那些曾經多年鼓吹“市場烏托邦”的人,現在成為“法治烏托邦”的鼓吹者。他們自己相信也曾試圖讓國人相信,徹底的市場化一定會帶來一個公正社會,現在,這個天真的思想泡沫已經被現實徹底粉碎了,但是,這並不能改變這些人自欺欺人的思維方式,於是,他們又開始制造另外一個思想泡沫,讓國人相信只要徹底實現司法程序的公正,就能建立一個公正社會。
但真實世界的邏輯是,只要經濟資源和政治資源的分配高度不均等,這個社會就不可能有公正,而今日的中國社會,正是這樣一個極不公正的社會。且不說在這樣的社會根本不可能實現司法程序的公正,即使有了公正的司法程序,也不可能解決資源占有嚴重不均的問題。
那麼,解決資源占用高度不均等這個問題的途徑是什麼呢?我們不能不承認,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這也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真實世界的邏輯。問題是,中國不是早就革過命了嗎?除了帶來生靈塗炭的結果,中國革命現在不是制造了另外一個更腐敗、更不公平的社會嗎?
不容否認,中國革命確實是失敗了,但這不應該成為再不革命的理由。真正的問題是,中國革命,尤其是中共革命為什麼失敗了?不理解這個問題,就不可能理解李莊案撤訴最重要的積極意義。
中國革命的失敗與這樣一個基本事實有關,那就是當時的國際和國內環境無法阻止中國革命的這樣一個惡質化趨勢,那些在革命中競爭權力的人物,誰的道德底線更低,誰贏的機會就更大。我們現在知道,孫中山比袁世凱更卑鄙,所以孫中山贏了,毛澤東又比蔣介石更不怕死人,所以毛澤東贏了。
如果說李莊案撤訴可能有什麼重大的歷史意義,那就是它說明當今的國際和國內環境已經與當年不同,在網絡技術的支持下,中國的社會輿論和進步知識份子的群體抗爭,已經有可能迫使權力角逐者不得不提高政治博弈的道德底線,包括對司法程序的公正給予更多尊重,這樣做,他們才可能有勝出的機會。因此,我們有理由希望,中國正在發生的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也有了更大的可能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