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大陸政權中共中央2018年的一號文件流出世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進入公眾眼球。
自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趙紫陽任總書記後,中央的一號文件幾乎都是涉及農村事務,即便是在8964後的江澤民時代也是如此。只有2002年胡錦濤在上任總書記後的第一年,為了紀念毛澤東誕辰一百一十周年,搞了個2003年中共中央一號文件的特列,該文件就如何繼承毛澤東思想,把毛澤東開創的偉大事業進行到底進行佈置。也正是因爲胡錦濤的倒行逆施,大陸毛澤東熱開始回潮。該回潮的惡果,對中國大陸的損害,至今無法估量。
今朝2018年一號文件,雖然沒有胡錦濤那樣紀念一個暴君,是文件涉及農村問題時,第一句話就是︰依法加大對農村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而且措辭激烈,要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繼續農村亂建廟宇濫塑宗教造像。
農村的宗教活動,歸根到底是農村自治範圍,憲法信仰自由內的活動。事情本應該屬於農民自己的生活,不該屬於國家和政黨管理,與包幹之列的範疇。
中國農村之所以改變了,是因為中共發現在毛澤東時代,把農民的生産力束縛捆綁得太死,農民已經失去了生活的熱情。中共才不得不睜隻眼,閉一隻眼地讓安徽鳳陽小崗村重新劃分土地,農民的生活工作的熱情被積極地揮發出來,中國才有了改革開放。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整個中國不斷走出信仰和思想的藩籬,中國才有了巨大的成就,走入所謂的經濟排名世界第二準發達國家陣營。現今信仰和思想要大一統,那是絕對的對農村新一輪改革開放的自殺,中辦國辦文件要依法管理宗教,無論是外來的還是本國舊有的,都應當依照憲法第34條來管,信仰必須自由。
各類教會和協會應當在當地注冊,依法發展會員和建設廟宇,教堂,家祠。各類雕塑神像的建造,只要不違背法律,不違反普世價值,政府都應該批准。對外來的宗教和本國已經有的宗教,應該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只要它們不是邪教和恐怖極端的宗教組織,就應當給予法律上的支持。大陸必須改變只有三自教會和所謂的正統佛教,才可以暢行無阻。只要教人向善、向美、向真、向信的宗教,就應當給合法的綠燈,準其發展,才是智慧的選擇。
十九以後最近,大陸執政黨的政治局召開了深化改革的二次會議。習近平在會上號召,改革開放要各方面都突破體制機制弊端,弘揚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思想再解放再深入……
(下省數百字)
習近平最近多次強調︰要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然而,中央一號文件落實到具體問題,治理農村信仰自由的事情上,該文件開始就違憲。我真不明白中國改革開放了四十年,培養了眾多的法學碩士、博士,中央文件出台之前能否請御用的法學專家們過一過目。
依照憲法讓農村人口信仰自由,只會如同當年的安徽小崗村一樣,帶給中國進步。美國紐約的法拉盛小鎮,中國人口有幾十萬,基督教堂就四百多個。佛堂、道堂、伊斯蘭清真寺、印度教堂比比皆是,甚至還有街頭巷尾的法輪功群體活動,這裡沒有宗族歧視,沒有教會沖突,有的是宗教之間的和諧安詳。宗教撫慰人心,恐懼與害怕宗教,只能使宗教發展得更快,人類的歷史早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 趙岩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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