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評論:從烏坎看中國社會分裂的制度化---2011年中國經濟之三
2011.12.22
僅僅根據《南方日報》12月20日的有關報道,至少可以發現三個嚴重問題: 第一,12月16日,烏坎村黨支部書記薛昌、村委會主任陳舜意已被當地紀檢機關“雙規”。如果烏坎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沒有觸犯所謂“黨紀國法”,為什麼要“雙規”?而且,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是勾結在一起的。第二,一個畜產有限公司所征用的烏坎村土地是404畝。在當下中國沿海地區,特別是廣東省,人均土地面積很低,404畝土地絕不是小數字。2010年,廣東人均耕地比1980年的1.27畝減少了2/3,以常住人口計算,人均僅占有耕地面積O.37畝,是全國平均數的1/4。也就是說,404畝土地相當於1000多人的耕地。第三,404 畝土地的轉讓金到底是多少?按照中國政府規定,2009年的中國土地出讓金每畝51.9萬元。廣東省,特別是像烏坎村這樣比較富裕的沿海地區,每畝土地出讓金勢必高於國家規定。做一個保守地估計:假如80萬元一畝,404畝價值3.2 億元。如果按村民人口一萬人平攤,每人可得3萬元左右。
事實上,當地官員以高達10億元的價格出賣了這404畝。也就是說,每畝的轉讓金高達300多萬元。如果平均分配給村民,每個人頭就是9萬元左右。第四,這404畝土地不是用於生產性投資,而是房地產開發項目。烏坎村村民之所以抗爭的直接原因是當地的干部們,將農田賣給開發商之後的10億元所得的70%揣入自己腰包。
在中國,烏坎村事件絕對不是個案。在過去二十年間,對於農民土地的各種非法侵占,甚至掠奪,不僅形成了所謂的“土地財政”,支撐著各級地方政府的收入,而且造就了中國的暴富階層,以及喪失土地的廣大農民。這種情況在中國已經制度化。參與瓜分農民土地的利益集團包括三個部分:第一,村干部和上級領導部門,因為改變農田出讓和改變用途都需要“嚴格”審批。第二,開發商及其相關企業。涉及烏坎村404畝農田收購的公司至少包括當地畜產有限公司和另外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房地產公司碧桂園。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國最大房地產開發商之一,總部位於廣東,在香港上市,為楊國強家族所有。據《福布斯》雜志統計,楊國強的女兒楊惠妍在2011年中國富豪排行榜上名列第11位。
烏坎村事件還反映了中國的社會分裂已經從大都市,大省會,再到縣一級,如今,已經蔓延到村一級,連那些邊遠地區的農村都在劫難逃。面對社會分裂,政府及其官員利益太大,站在人民一邊,幾乎沒有可能。任何妥協和讓步,都會造成連鎖反應,危及整個統治,其結果是中國的社會分裂,從局部地區變成全國;從偶然到普遍,如今已經制度化。
12月20日,廣東省委正式與烏坎村代表進行談判。人們似乎看到了烏坎事件有可能得到某種程度的解決。然而,按起葫蘆起了瓢。就在烏坎以北約110公裡的海門,當地居民就一座燃煤電廠造成環境問題與警方發生衝突,並占據了政府辦公樓。這兩起毫無關聯的抗議,凸顯中國經濟增長方式很難持續下去。它完全根源於各級政府和不同類型的廠家、商家、公司和個人形成不同的利益共同體,加速侵蝕基層人民利益,和市場經濟規則,惡化生存環境。如此下去,中國會有越來越多的烏坎村式的抗爭事件。政府只能在鎮壓和妥協中做出選擇。無論是鎮壓還是妥協,政府都要付出巨大經濟和政治成本。雖說中國政府是世界上最強勢最富有的政府。但是當中國有十個、百個、千個烏坎村時,多高的政府信用,多少財政預算,也會是杯水國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