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 胡思亂想化行動 鬥垮鬥臭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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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事派議員何君堯之流要求香港大學解僱"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本屬鬧劇一樁,不值一哂,但炒作者不顧言論和學術自由,繼續推銷歪理,除了反映其政治論述水平低下,其政治倫理亦無底線可言。

細看這些論述,翻來覆去,不外想說戴耀廷帶頭叫人犯法,再無資格在港大任教,否則教壞學生之餘,香港也給他搞亂,因此港大必須除之而後快。

不錯,戴耀廷的確提倡公民抗命,以爭取香港的民主。他有此想法,是有感於真普選遙遙無期。九七後的香港,民主進程看不到時間表和路線圖,卻只見到人大常委給特首選舉處處設限的"八三一決議",因此他認為要以和平手段佔領街頭,形成巨大政治壓力,才有機會爭得真普選。從一開始,他已知此舉定必抵觸法律,但他亦早已承諾承擔法律後果,以示對法治的尊重。

但何君堯之流的論述,出於斷章取義,只標榜戴耀廷慫恿他人犯法,並視之為十惡不赦,卻罔顧他提出公民抗命的使命,也對他"以法達義"的想法隻字不提。也因此,等而下之的論者順勢牽強附會,把戴耀廷與強姦疑犯等量齊觀,呼籲港大校方為安全計,應在他候審期間把他停職,以免繼續荼毒學生。

究其實,他們可以視戴耀廷為罪大惡極,完全由於他們無知所致。首先,戴耀廷假若有那麼大能量,可以妖言惑眾,誘使大家齊齊以武力破壞公共秩序,其罪行豈非可與五十年前香港左派鬥委會"互相輝映"?這未免遠遠脫離現實。

更何況,果真如是,警方早該把他拘捕,再控以最嚴重罪行,又怎會任由他提倡"和平佔中"多年,待他自首後再到近期才加以檢控,而且不用還押監牢候審?可見,戴耀廷的主張,在其以身試法之前,只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其次,戴主張公民抗命,目的是實現《基本法》推行行政長官普選的憲政安排。這種以抗命行動促成立憲目標的構思,其實源自他十年前發表的研究成果。他的學術主張,何君堯之流可以不贊成,或者從未看過,卻不能否定這是有根有據的想法,其論文亦已通過學術期刊的評審,並非泛泛而論的政見。作為憲政學者,戴耀廷主張以政治行動促進民主改革,落實憲政安排,自有其學術根據。因此他主張公民抗命,也該受到學術自由的保障。

既然戴耀廷的論述和主張完全在言論和學術自由的範圍之內,何君堯之流卻因他的言論而要求港大把他解僱,顯然抵觸了《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他們罷免戴耀廷的理由,只剩下一樣,便是把大學生視作未成年小孩,而"和平佔中"這類公民抗命思想有如洪水猛獸, 兒童不宜,所以絕不能讓戴耀廷再接觸學生。

這種想法,是把教育眨為洗腦,既預設老師居心叵測,也假定學生蠢鈍不堪,不懂思考,因此必須剔除他們眼中離經叛道的老師。再推而廣之,市民亦屬昏庸失智之輩,任人擺布,因此任何他們認定是宣揚異端邪說者,都必須嚴刑峻法。

當政治論述建基於罔顧言論和學術自由,立足於對教育對學生的錯誤假定,以至對事實判斷的穿鑿附會和斷章取義,他們眼中的戴耀廷只能是充滿扭曲的虛浮想像。再進一步,當他們把胡思亂想當作行動根據,戴耀廷既然是惡貫滿盈,他們也就不怕越過核心價值的底線,肆意踐踏學術自由,總之要把他鬥垮鬥臭為止,便不難理解了。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