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评论】追究违规不可退让 香港不容法外之区
全国人大代表洪为民一场生日派对,暴露特区政府防疫政策讲一套做一套,从中也昭见香港「完善」后的管治新风,若不改辕易辙,香港的未来只好自求多福了。
这场所谓「洪门宴」是十足十的闹剧。负责前线抗疫工作的民政事务局长以身试法,参与群聚又不戴口罩;出席盛会的警务处长彷佛忘了自己是执法之首,对违反防聚令者不以为意甚或网开一面;入境处长长驱直进会场,有没有扫「安心出行」也不能确定回覆。总言之,十五位高官加二十位立法会议员赴会,冠盖云集,却少理传染力高强的Omicron正入侵香港,也不懂得以疫症「清零」为目的的抗疫政策,要求不只市民还有官员克尽己责,容不下半点差池。当然,还有特首林郑月娥言犹在耳,高调训斥国泰最高层为属下员工散播病毒负责,但事到临头,却宽以待己,只要求参与洪门宴的高官自己负责,原来她的责任限于批评下属。
群莺乱舞,令人眼花撩乱,但事实与法律清楚不过。不使用「安心出行」、非进食时不戴口罩还唱卡拉OK、宴会人数超出上限、入座者不用展示针卡、参与者没有固定座位等等即属违法,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而官员赴会、有法不执、事后不通报等是为乱纪。高官、议员踊跃参加「俾面派对」,眼见犯规者众仍然参与其中,明知故犯,若非显示他们自信违法乱纪也可免罪免责,难道会是官员抗命,以身试法,以证明防疫法规的荒谬无聊?
林郑政府若限于口舌批评,却不严正依法追究犯人,按例惩处违规者,今后不但无以服众,更不啻是摆明刑不上大夫,明示香港确有法外之区,公务员体系亦确有治外之民,不受管制。如此不作为的话,特首虽然无煽动市民仇视特区政府之意,却令市民深深不忿而有煽动之实,以现时的标准看,甚至有损害国家安全之嫌。
其实依法依章治港本是特首应有之义,奈何经历「港区国安法」和新选举制度的「完善」后,反对政治力量逐渐式微,公民社会组织濒临瓦解,民间监察施政的力量大幅削弱,特首只须得到上方认可,即可择恶固执,不由议会和民意左右。
先看议会,眼前是清一色的亲北京政客,他们存在的目的是支持政府施政,因此特首追不追究今次事件,他们都得支持,绝不形成政治压力,迫使特首就范,从而从严惩处涉案官员。更何况,涉案的达官贵人多来自不同派别的亲北京政团,他们在议会的代表即使有意见,也多倾向于放生涉案人士。不过,宽待涉案者未免背逆民意,议员也不至于为他们辩护,但政府他日手下留情的话,不少议员高兴也来不及,又怎会不识趣地加以批评?
再看民间,随着《苹果日报》、《立场新闻》因高层要员被捕及资产遭冻结而倒闭,《众新闻》碍于无法拿捏红线而被迫停刊,传媒监察力锐减。眼下群情汹涌,政府不得不高调回应,但随着民意不满宣泄之后,当局若要鸣金收兵,大可拖慢调查,同时推出施政新猷(如政府架构改组),分散公众注意力,加上亲政府党派之间互相卸责(如指政府放寛航班人员检疫限制才是罪魁祸首),亦可望转移视线,然后再将调查重点转到食肆犯法,并依法起诉了事。至于高官、权贵的违规调查,随住时日推移,便可高高举起,轻轻放低。
政治权力失衡加上传媒监察力疲弱,有关罪与责的真相恐怕最后不了了之。例如:卫生福利局长陈肇始大除夕呼吁公众避免参加大型聚会,但在此前后,林郑有否通告各同僚,以至明令不容参与类似宴会?出席官员、议员是否明知当局劝喻而故意犯禁?宴会主办者及出席者在会场内外有何违规行为?在场官员是否知法犯法,又何以不严正执法?今时今日,谁会指望特首会委任法定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查个水落石出,而「完善」后的立法会,又谁会相信它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甚至林郑所委派的内部调查会否公开报告,也属疑问。
不错,真相不白,特首可以有选择地调查,有选择地公开调查结果,再有选择地采取行动或不行动,从而大事化小再化无。但政府若建基于权贵免受刑责、一般人没她奈何的话,不妨自问,以历史为鉴,它是哪门子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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