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愛女齊昕過去一些行徑引起爭議,特首曾奉勸各位勿大造文章,給空間他們去處理家事。這點當然同意,因為凡事有因有果,不能單看表面,只憑結果便武斷原因,何況這是他們的私事。但面對旺角警民武力大衝突,梁振英為何老是只著眼於暴力的表面,卻對釀成今次半世紀以來最大社會騷動的社會因由不感興趣,斷然拒絕成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查個水落石出,更何況這是影響深遠的公眾事務呢?
當梁振英說,他過去數年已努力改善民生,而特區政府又認為巿民享有各種公民權利,更可司法覆核政府決定,我就有點百思不得其解了。首先,一個已盡力改善民生,尊重人權法治的政府,何以會出現半世紀一遇的暴力衝突?他眼中的"暴民"必定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之流,他們對近乎不能再好的政府施政也不欣賞,卻聚眾搞破壞,而且人數眾多。如此匪夷所思,不是更值得深入調查嗎?
其次,大家可以不同意梁振英孤芳自賞,自誇政府功績滿滿,但應該看到這種自我稱許背後,表明了他是以政府管治優劣來區別今日與五十年前的香港,而當年的暴政正是引發暴亂的原因。若說這樣的歷史結論不能應用於今次騷動,請先拿出證據,讓大家看到兩次暴力衝突的原因有何分別?但沒有獨立調查又憑什麼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呢?
事件發展至今,社會有不同說法。中國外交部認定,是由本土分離激進組織策動,但為數不到三十的一小撮人,又如何有此超常能耐去教唆、推動在場過千群眾參與其中?前保安局長李少光覺得參與騷動的青年如禽獸一樣,看似失去理性,但人在怎麼樣的情況下才會變成禽獸呢?亦有建制中人認為,這是由佔領中環運動目無法紀所演變而來,但佔中是和平非暴力抗爭,又如何變質為暴力大衝突呢?
另一方面,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相信,巿民以和平手法爭取真普選,政府卻置諸不理,群眾接著就難免以暴力抗爭,但今次旺角事件的參與者都有經歷這種由和平到暴力抗爭的轉化嗎?有參與者認為,警察鳴槍兩響示警,挑引起公眾的憤怒,但其他沒有親歷其境的參與者又為何向警員擲地磚呢?亦有論者指出,今次不過是旺角街頭兩批人互相毆鬥,一面是警方濫打濫捕,一面是群眾以石磚、雜物報復還擊,但警民之間何以如此仇深似海,而整晚不同時段不同地點的衝突之中,這類報復式毆鬥是常態還是例外呢?
上述連串問題都值得深入研究,尋求真相,也只有在認知了真相後,才能對症下藥,以合適的行動和措施,移除騷動的深層原因,避免以訛傳訛,藥石亂投。相反,特區政府放棄獨立調查之後只做兩件事,一是刑事調查,把當日的騷動參與者繩之於法,二是由警隊檢討今次行動的裝備、武器、戰術、指揮、通訊等操作問題。這樣做,等同放棄真相,因為警方只會從辦案和防暴的角度著眼,不會也不能提供完整的論述,更不要說他們有自己的利益考慮,難以奢望警方大義滅親,依法處分惡警,以懲戒他們用警棍打傷記者和已制服的示威者。
同時,這樣做,也反映特區政府把旺角騷動簡化為治安問題,不問根源、來歷,只求制敵、緝兇。因此解決辦法很簡單,就是加強裝備,改善戰術和提高領導才能,從而有效鎮壓。警力若仍有不足,特區勢必繼續加碼,甚至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把香港變成警察國家。
在真相不明下,特區政府可以眼不見為乾淨,憑藉加大的武力去鎮住局面,但當社會秩序越靠警力來維持,也說明政權越來越與民為敵,民心的背向和騷動將成無法扭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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