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求36間外國航空公司改變台灣、香港、澳門的稱謂,以明示該三地屬於中國領土,近日被美國批評,指斥這是「奧威爾式廢話」。
英國作家奧威爾(George Orwell)向來實話實說,「奧威爾廢話」其實是指他筆下名著《1984》的理想世界中名不符實的種種荒誕現象。「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等等不知所謂的言辭,最能形容這個價值混淆、是非不分的「理想世界」。
奧威爾的諷刺筆觸,目的不單是點出世情的滑稽荒誕,更在於揭露執政者的言不由衷,以正義之名行不義之實。放眼中國,「奧威爾式廢話」又豈只是廢話,更是誤導眾生,把人血當胭脂,為驚世悲劇塗上美麗的外觀。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十九大政治報告強調的「全面依法治國」,正是又一個完美的例子。
幸勿誤會,「全面依法治國」不是邁向法治的初始階段。雖然十多年前,胡錦濤、溫家寶上台便提出先行「依法治國」,再假以十年,中國便走向法治,但這個偉大諾言不提已久,早已消失於無形。到習近平接任總書記以來,提法改為「全面依法治國」,實際上法治不進反退,甚至正朝相反的方向發展。
五年來,北京推行不少新法規,如2014年《反間諜法》、2015年《反恐怖主義法》及《國家安全法》、2016年《網絡安全法》、2017年《國家情報法》等等,目的是不斷擴張公權力,而執法者卻不受法律監督,大可肆無忌憚地侵犯公民權利,以維持政權的權威和穩定。
同時,北京又通過新法律對付與外國有聯繫的非政府組織。由2016年《慈善法》到今年一月實施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都是可通過嚴格執法,甚至以侵犯人權的手法,把非政府組織完全置於北京的控制之中。
這一切都以法律之名行事。可見「全面依法治國」,不外是一黨專政又一工具,即以維護公共秩序和國家安全的名義執法,嚴厲制裁任何人挑戰共產黨領導,甚至異議聲音和依法維權也不例外,一律依法對付,以確保政權安全。
因此,法律和法律制度的目的亦重點轉移,由限制執政者權力、保障人權到建立憲政法治,變成壓制反對意見、嚴防公民權利和規限公民社會,以確保一黨專政千秋萬代,從而造福萬民。換言之,法律是用來保障執政者的絕對權力,至於如何防範權力濫用,制衡執政者,法律就鞭長莫及,只能靠黨核心的英明領導了。
同樣美麗的言詞可見諸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十六字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說法大方得體,字字珠璣,現實卻是另一回事。所謂「科學立法」,即在政府按其需要認定的重點領域,由執政者全權控制的立法機關加強立法,當然包括上述國家權力不受監管的國家安全法律;「嚴格執法」便是執行嚴苛法規對付北京認定的任何挑戰,寧枉毋縱,絕不手軟。例如2015年7月以來,當局嚴厲對付維權律師和人士,手段層出不窮,由強迫失蹤、非法拘留、暴力襲擊、酷刑,以至干預工作、吊銷牌照、滋擾日常生活等等,無所不用其極。
至於「公正司法」,當然是指由代表光榮偉大正確的黨委指導法庭的審判決定,以保證法律和判決反映黨的意志和利益,便稱得上司法公正;而「全民守法」,不單是遵守法律,更是接受黨的領導,從而也接受黨在立法、執法、司法的一切決定。簡單來說,當法律代表黨的意志,不守法不僅是違反法規,更是抗拒黨的領導,那就罪大惡極了。
總言之,「科學立法」等同領導立法,民眾只有聽從,「嚴格執法」就是政治掛帥,寧枉毋縱,「公正司法」等同執行黨意,不容司法獨立,而「全民守法」就是絕對服從,不得抗命。在美麗的修辭背後,「全面依法治國」並不是惹人發笑的「奧威爾式廢話」,而是對人權法治的一道奪命惡咒。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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