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護《基本法》的選舉確認書一出,近年言論轉向中肯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又要重操故業,以保皇黨的姿態復出,力撐選舉主任按政治理念取消候選人資格,完全合法合理。
可見,在北京和特區政府祭起的反港獨旗幟下,政治形勢已經改變。建制陣營紛紛表明反獨立場,一片表態示忠聲浪,自然掩蓋了建制內不滿特首梁振英的聲音,之前什麼ABC ( Anyone but CY/除了梁振英誰也可當特首)的豪情壯語,頓時鴉雀無聲。
非建制派方面,傾向獨立和傳統泛民兩派的差別,亦較前明顯。前者突出自己是今次政治審查受害者同路人的身份,以凝聚全港百分之十七贊成港獨者的支持,而傳統泛民雖然不認同港獨,但批評政治審查橫蠻無理,開言論入罪的先河。一時之間,港獨的是非正誤,支持者又能否參選,成為坊間的軸心政治議題。
換言之,特區政府採取連串行動,由取消候選人資格、辯護選舉主任決定合法到拘控網民留言洩憤,看來不單單是製造選舉議題,而是營造政治環境。新形勢不單單有利梁振英連任,也突出港獨問題事態嚴重,政府必須嚴肅處理,從而留有後着。
後着之一是加強輿論攻勢,確立「政治正確」的言論範圍。例如前政府首席顧問劉兆佳,就把問題上綱上線,指選舉確認書是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的一着。因此強行取消港獨分子參選資格,即使招來民怨,但為了保住國家主權,也在所難免,總比讓他們當選後在立法會宣傳港獨為好。
這些說法全屬強詞奪理,完全不問言論不涉暴力如何侵損國家主權,也不深究以言入罪抵觸國際人權規範,而只憑說話人靠近權力的威勢,把歪理說成北京不容退讓的底線,盡快製造既成事實,封殺港獨言論,因此港人絕對不能抗拒中央意旨。
假如歪理最終通行無阻,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上訴失敗,特區政府勢必變本加厲,把「擁護《基本法》」推而廣之,定為某些工作的入職基本要求,違者可被取消資格,甚至送官究辦。
其中首當其衝當然是立法會議員,過去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和擁護《基本法》,主要由行為判定,否則不少議員早因批評北京而被取消資格,而他日改以言論內容為準則的話,議員能否參加支聯會的組織工作,以追究屠城責任、建設民主中國為己任,也頓成疑問。接着下來,公務員入職需要簽署確認書,再推而廣之,公共機構員工包括大學教授、中小學老師,亦不能置身事外,一律受到政治言行的審查。
由思想設限到言行審查,其實是國家安全立法(亦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精髓所在。二○○三年國家安全立法無功而還,如今的做法則是化整為零,由審查立法會候選人的政治理念重新出發,然後層層推進,擴闊應用範圍,樹立言論入罪的規範,到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便水到渠成。
當冒犯政治正確的想法等同行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也就會捲土重來。該條文列明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為,勢必化為謀殺言論自由的凶器。可以說,香港若無法扭轉目前政治篩選候選人的決定,就仿如失足跌落政治斜坡,迅即滑下萬劫不復的深淵。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