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臨近尾聲,形勢看來對政府相當不妙,民意對當局的填海建議半信半疑,對官商合營農地更嗤之以鼻,難怪一些政府同路人近期大張旗鼓,盡最後努力,為政府的想法鳴鑼開道。
例如一位「土地供應專責委員會」成員不惜打破沉默,自動請纓撰寫系列文章*,替政府「催票」。文章首先此地無銀,澄清今次諮詢民意是真諮詢,然後強調諮詢可形成社會共識以助政府施政,最後圖窮匕現,向讀者推銷一千公頃填海大計,並呼籲各方各讓一步,多管齊下,包括官商合作發展農地,解決土地供應問題。
成員有主見,不騎牆中立,還擺明車馬,向公眾推銷想法,努力為自己信念奔走,當然是大丈夫所為。正如我五月初在這裡指出,「土地供應專責委員會」自視過低,只談土地供應不談土地運用,長中短期方案如何配搭不加分析,又只搜集民意不提供建議,足見敷衍塞責,未盡全力,因此個別委員有所突破,未嘗不是好事。
不過,委員的個人突破,看來獨立特行,其實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不謀而合,甚至可說變相為她說項,一是為林鄭辯護,堅持今次土地大辯論是真諮詢,二是推銷填海大計和公私合作發展農地。
事緣林鄭未待諮詢完畢,七月初自行主張以填海解決土地問題,有先斬後奏之嫌,其後解釋無法令人信服,因此諮詢難免遭輿論質疑是假貨。今次有委員代為解話多好,除了指出委員會幾十場諮詢會都辦得認認真真,更表明深信林鄭不會忘記初衷,因為她的施政作風是「公眾參與,與民共議」,因此即使她之前提出填海主張,並不等於諮詢只是走過場,她還是會聽取民意的,大家請放心。
其實諮詢是真是假,不是指諮詢會辦得認真與否,而是諮詢過後,政府是否認真聽取及接納民意。但後事如何,仍待下回分解,一切視乎十月施政報告內容是否採納社會主流意見,才能斷定,但現在除了林鄭班子,誰可說得準呢?
論者若言林鄭不忘初衷,可謂善頌善禱,說說無妨,但如訴諸歷史,便知林鄭有多可靠。六年前,她就任政務司司長不久,也信誓旦旦,聲言香港法律只有一套,新界不是法外之區,絕不容僭建肆虐,甚至明言遲早要取締新界原居民男丁人人有權起丁屋的政策,但如今回望,什麼初衷,都盡付笑談中,還剩多少可用來取信於民?
林鄭與其由他人標榜自己人品性格以取信於民,倒不如老老實實,自己表明是身體力行參加諮詢,故此贊成填海方案和公私合營,是要爭取民意支持,諮詢期後如獲社會大多數人接納便全力推行,否則便擱置可也。
當然,現在由他人代言解釋也有好處,除了有助修補七月初的公關小災難之外,更可連消帶打,由政府外人士推動填海方案,有望推高方案的社會認受程度。另一好處更在於,到時填海獲多數人接受,一切便理所當然,而即使支持未過半數,不屬社會主流意見,政府仍然可以厚顏下去,保留最後話事權。這種又要話事又怕與民共議得出不願見到的結果,看來更是林鄭的初衷。
也許林鄭從沒有參與上述的計謀,主張者只是清心直說,但此時此刻提出此議,卻顯然是她求之不得的政治恩物。按民意走勢,最多人贊成的增闢土地方法是收回政府擁有的康樂用地(如粉嶺哥爾夫球場),早已成為社會主流意見,最少人贊成是有官商勾結之嫌的公私合作發展農業用地,相信難成氣候,而介乎兩者中間正是填海造地,支持不高不低。在此民意諮詢的衝線時刻,林鄭政府的政治能量已到了極限(港人對政府的滿意率僅及35%,不滿比率為42%),在未來兩、三星期,若有貌似中立力量呼籲一下,聲援政府的主張,或有望把支持率扳過半數,政府怎不喜出望外呢?
只是政府支持者未免太低估民眾的智慧。填海造地、基礎建設、興建樓房,再加三條鐵路跨海接駁,經濟成本多少,社會成本多少,政府從來沒有交代,而整體規劃、土地用途以至社會效益、所須時間,同樣付諸闕如。市民現階段授權政府填海,不計資源不計效果,只求生產大量土地,跟在一張沒寫銀碼的支票上簽名,究竟有何分別呢?
* 馮成章,<思考土地系列>,《明報》論壇版,2018年9月5、6、7、10、11日。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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