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當局指一名小學老師散播港獨思想,遂以專業失德之名,取消其教師資格,但究其實,真正不專業又失德的是教育當局和官僚,不是那位老師。
教育官僚的不專業首先是調查馬虎,捕風捉影。他們的定論,主要是根據教案和課堂工作紙的文字內容,加上片言隻語(如老師要求學生舉手示意是否贊成港獨),即可斷定老師的教學意圖是「播毒」,而無須通過老師、學生甚至家長,完整地確認授課的內容和方法,才剖析教學的目的和效果。
官僚只須知道課堂談論了《社團條例》的問題,還播放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電視訪問片段,又在總結時介紹疆獨、藏獨、台獨的情況,便不由分說,直指老師在散播港獨思想。但老師如何引導學生,又如何運用這些教材去達致預定的教學目標,最後課堂上傳遞了甚麼訊息,學生又有何得着,教育官僚全部不作考究,看來他們對教材的興趣遠遠大於教學和教育。
其次是對教育不求甚解,只追求政治正確。老師打算通過「生活教育科」介紹言論自由,當然要由生活開始。二零一八年,特區政府以「國家安全」和「公眾安全」為由,取締香港民族黨,因此引起社會爭議,以此時事題材切入討論言論自由,由《社團條例》開始講起,自然更能引起學習興趣。
同時,介紹言論自由的空間必須了解其界限,而了解其界限,當然要知道甚麼言論越界犯禁,不受《基本法》有關言論自由的條文所保障。更何況,學生通過電視訪問片段得悉違禁言論內容,並紀錄要點,符合體驗式教育的原則,有助加深學生的體會,亦正如一位受訪舊生所言,更能知道法律的限制。
無疑,學生以體驗式教育學習,除有助掌握言論自由及其界限,亦可進一步反思,禁制言論是否利多於弊。因此工作紙要求學生回答「沒有了言論自由,香港會變成怎麼樣」,目的正是幫助學生從個別事例走向更大的議題,根據課堂所學,表達對言論自由對香港的意見。如此注重學生的學習體驗,鼓勵他們表達自己對社會的期望,不正是老師應有的專業表現?
不過,官僚擺明不重視教育的專業表現,除了由於志不在此,也因為他們可以自把自為,以權力降服專業。教育官僚一旦從教案找到敏感詞,又發現教材涉及犯禁的組織、人物和言論,便拼湊成一個政治陰謀,以指控老師有計劃散播港獨思想,再交由首長級官員組成的「自己友團隊」負責調查和裁決,迅速完成任務,還需要獨立調查的專家學者說三道四嗎?
儘管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強調,該團隊經詳細及嚴謹調查,並充分考慮所有資料及教師書面申述,但這個權力內循環系統如何調查又如何考慮,難免是閉門造車。決策過程之中,首長級團隊拒絕跟被炒的老師會面,沒有回應校方調查報告認定老師並無「播毒」,更沒有交代何以學生及家長均認為教學並無灌輸港獨思想,教育局卻堅持判處極刑,同時至今亦沒有公布官方調查報告(如有的話)。相反,教育官僚在另一方面卻反應敏捷,連老師要求學生對講課內容舉手示意這點教育技巧,也拿來上綱上線做文章,視之為要求學生課堂內政治表態。
其實教育官僚理該以專業眼光瞭解教學者的用心和方法,或者起碼按照常識做事,先全面認知教與學的實況,才作出判斷。但他們反其道而行,踐踏專業,犧牲常識,全因《教育條例》授予他們極大的權力。該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只要「常任秘書長覺得該教員作出的任何行為,屬常任秘書長認為足以構成專業上的失當行為」,即可取消其教師註冊。
換言之,無須證明當事人專業失當,直至理無可疑的地步,甚至連原告被告誰較可信誰得直的民事訴訟要求也不用,只要秘書長起疑,即可取銷教師資格。有這樣不義法律的庇蔭,教育局的專業失德,也就肆無忌憚,理所當然了。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