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評論】“依法治國”的最大挑戰是共產黨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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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三個星期,十八屆四中全會就要召開了,其主題是關於依法治國。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底的一次會議上決定的。

有專家說,在中共全會上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在中共九十多年的黨史上,尚屬首次,可見習近平當局很看重依法治國。有人因此對依法治國持謹慎樂觀態度,有人則仍然悲觀。

筆者以為,在確定樂觀或悲觀態度之前,有幾個問題需要搞清楚。一是執政當局此時為何提出依法治國?二是依法治國能走多遠?三是依法治國的最大挑戰是什麼?

習近平執政當局此時提出依法治國有多重考慮,即,用依法治國的武器反腐、整黨、整軍及在黨內高層的權力鬥爭中,保持話語制高點,並順便收獲民意。

習近平首先要用依法治國的名義處理周永康。關於周永康一案,有不少人質疑,認為習王反腐是選擇性反腐,是暗箱操作,是用自己的調查機制處理干部。官方媒體因此而為習近平反腐辯護。新華網8月1日刊文"周永康落馬是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大步",《人民日報》則辯稱,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進程,本身即是依規治黨、依法治國的重大實踐。

其次,習近平要用依法治國的口號處理和警告亂作為的黨內干部和軍隊干部,調整黨軍高層人事結構。目前被處理的亂作為干部主要是指貪腐官員。四中全會要把這些亂作為的高層干部,包括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拉下馬,把有作為的干部或者黨需要他們有作為的干部,譬如現國家宗教局局長和統計局局長升為中央委員。

再次,習近平要用依法治國的理念安撫人民,收獲民意。按照習近平的說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習近平早在兩年前就說過這話,但在中宣部編纂的習總《重要講話讀本》中不見了。9月5日,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大會上,不僅重申了這個原則,還說得很具體。他說:"要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這種說法頗得贊賞。

那麼,依法治國能走多遠?筆者以為,四中全會可能會成立一些機構,采取一些措施,以示進步,但依法治國是走不遠的。主要原因是,依法治國有一個嚴格的約束條件,即必須堅持在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這就造成黨規黨法始終大於國規國法。

這是依法治國走不遠的根本原因。若按照國家規定和國家法律治國,那共產黨怎麼辦?它的位置在哪兒?換言之,依法治國的最大挑戰是共產黨本身。1982年12月16日《光明日報》首版刊登了一條500字的新聞,報道首都法學家在學習1982年新憲法的座談上,使用了"以法治國"一詞,因此而遭到責難。指責者認為,提"以法治國",那把"黨的領導"放到哪裡去了?

法大還是黨大這個問題,過去30多年沒有解決,習近平能解決嗎?我看很難。習的一系列講話顯示,他不會放棄黨對依法治國的主導地位。他特別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還說:"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事實上,習近平政府在落實憲法的基本條例方面,也走不遠。習近平不是說,要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嘛?全國人大名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權力長期被空置,人民似乎被賦予了許多權利,但實際上也都是空的。如果習近平真的要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那就應當落實憲法,還權於民,把人大的權利還給人大,把憲法35條到41條賦予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習近平能否做到這一點,令人質疑。

近一兩年來,習近平政府對知識分子以言治罪、大興文字獄的做法,完全違背了習近平自己的依法治國的承諾。目前,落實憲法的當務之急應是,停止打壓那些正常行使憲法賦予權利的知識分子、記者、維權律師等。

如果不能落實憲法的基本權利,談何"依法治國"!(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