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延海評論:實現新生兒零艾滋病感染,需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2013.05.06

 

中國政府高調跟隨聯合國機構提出實現零艾滋病病毒新發感染、零艾滋病歧視和零艾滋病導致的死亡。在嚴峻的現實下,實現上述“三個零”非常困難,但實現新生兒零艾滋病病毒新感染,似乎卻成為可能。

為此,2010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擴大預防母嬰傳播覆蓋面,有效減少新生兒感染。預防母嬰傳播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優先領域。要逐步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預防先天梅毒工作擴展到全國。各級各類提供孕產期保健及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孕產期保健服務,為孕產婦提供艾滋病病毒、梅毒檢測,對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產婦及其所生嬰幼兒免費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隨訪等系列干預措施。”

《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進一步提出目標,要求“孕產婦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率達到80%以上,高流行地區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嬰兒抗艾滋病病毒藥物應用比例達到90%以上,接受綜合干預服務後的孕產婦艾滋病母嬰傳播率降低到5%以下;孕產婦梅毒檢測率達到70%以上。”2011年2月12日,衛生部辦公廳發布《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

但是,預防母嬰途徑傳播艾滋病病毒,卻不僅僅是一個艾滋病檢測和應用抗病毒藥物阻斷病毒傳播問題,而且涉及到廣泛的婦女兒童權益。

首先,我國九十年代中後期出現大量婦女因為血液污染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並隨後通過母嬰途徑傳給自己的孩子,特別是我國中部的河南省。但是,政府卻長期掩蓋艾滋病流行的真相,不主動告訴過去獻血或輸血的人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險,導致很多婦女被感染而不知道,並傳給孩子;同時,很多男人被感染,自己不知道,在婚姻中傳給妻子,妻子再傳給孩子,造成無數的人間悲劇。

其次,政府加強母嬰預防艾滋病工作,無疑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善舉,但是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和強制婦女墮胎的做法、要求產婦到傳染病醫院生產的政策、對流動人口婦女和兒童在醫療和救助上的歧視、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動態監控和管制政策、以及廣泛的社會污名和貧困卻嚴重地削弱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的效果。

當孕婦在醫院被發現感染艾滋病後,一旦消息在當地社區傳出去,對該孕婦就造成嚴重的傷害和社會歧視。感染者可能被逐出家門或村落。同時,要求婦女墮胎的壓力也會增加。要求孕婦在傳染病醫院分娩,不僅增加醫療開支,因為醫院只提供免費的抗病毒藥物,並不減免其他醫療費用,也不提供交通住宿費用;而且,嬰兒出生在傳染病醫院,不管其是否被艾滋病病毒感染,也將終身遭受污名的惡果,因為孩子上學要提供出生證明等文件。

預防母嬰艾滋病傳播,需要考慮未婚男女所生嬰兒的權利,比如上戶口、及相關醫療救助和兒童福利金。同時,需要考慮流動婦女可以平等獲得抗病毒藥物、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支持。

因為人類畢竟不是動物,而是有著復雜的社會經濟狀況。中國政府預防母嬰傳播艾滋病的努力需要建立在保護婦女和兒童權利的基礎上。(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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