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延海評論:中國動態管控吸毒人員出現冤假錯案

2011年6月22日,中國國務院通過《戒毒條例》,並開始實施。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並依法實行動態管控”;“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那麼,什麼是吸毒人員動態管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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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2006年公安部興建,2007年建成,2008年初奧運會前夕啟用。這是公安部建成了一個全國聯網的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把警方過往掌握的吸毒人員信息輸入電腦網絡系統後,這些有過吸毒經歷的人,無論出現在哪裡,只要出示身份證件,該動態管控機制很快就會識別,最快幾分鐘就下達跟蹤調查的指令。根據中國公安部,中國有多達100多萬的曾經吸毒人員的信息輸入到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之中。

但是,吸毒人員動態管控卻出現了許多冤假錯案,原因有:第一,中國很多人,特別是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經常用假身份證,或仿照他人的身份證,從而導致吸毒人員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登記在案的卻是一個無辜的人。第二,公安人員工作失誤,錯誤輸入身份信息。第三,公安人員可能會公報私仇,故意坑害有仇的人,把無辜的人的信息輸入到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中去。

根據7月5日《東莞時間網》消息,在深圳市打工的23歲女大學生晏某經過各地公安機關反復折騰後,最終被浙江省寧波市公安機構從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中撤銷。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今年2月28日,晏某約會朋友,在一家賓館登記住宿。當她的身份證信息輸入後不久,深圳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就來找她,說她有吸食毒品史。晏某上了警車,被帶到派出所進行拍照和尿檢。警察解釋說,吸毒人員動態管理機制中記錄,2008年4月12日,晏某在寧波市一賓館內吸食毒品後,被浙江省寧波市某派出所查獲。之後,即被錄入全國吸毒人員動態管理系統,走到哪都要經公安機關稽查。晏某表示,其本人2008年曾在浙江寧波工作過,但從未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過了解,晏某被人“復制”。經過警方的溝通、協調,通過指紋遠程網上比對,最終證明了晏某的身份被吸毒人員“晏某”冒用的事實。隨後,寧波警方將晏某從吸毒人員管理系統上撤銷。

雖然晏某個人信息已經不在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中,但三年來個人生活中的辛酸是可想而知的。約會的情侶遇到如此尷尬的局面,會怎麼想呢?對心理的創傷對個人未來的生活有哪些影響?或許,她因此已經錯過人生的一些重要機緣。

即便輸入的吸毒人員信息無誤,公安機關24小時動態管控過往吸毒人員,隨時對使用真實身分證入住酒店的過往吸毒人員進行強制尿檢,有時搞運動就直接登門拜訪、強行尿檢,也對人們的正常生活帶來困擾。比如,一個已經戒毒多年,已經成家,孩子也長大的過往吸毒人員,突然的警察訪問和粗魯的語言,就把一個家庭的安寧給破壞了。再比如,一個戒毒多年、已經有穩定職業的過往吸毒人員,突然的警察來訪,就可能會失去工作。上述情況,給過往吸毒人員重返社會、建立正常的家庭和可以正常地工作帶來嚴重的困擾。

筆者認為,中國政府應該評估吸毒人員動態管控帶來的人權侵害問題。在可以確保保護人權之前,中國政府應該停止實施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給過往吸毒人員重返社會提供支持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