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评论:设立性交易专区,大陆需要向台湾学习
2011.11.07
台湾新法有助于控制性交易的范围,新法规定专区需设置在远离都市的地方,“要与文教、宗教设施保持适当距离”。
新法有助于控制性交易广告和拉客行为,减少在公共场所的性交易。新法规定不得有拉客、广告行为,对“在公共场合媒合性交易者”,一般处三天以下拘留,并科罚款处一万到五万元罚款,情节重大者,可加重处五天以下拘留。
新法有助于管理公共卫生和开展性传播疾病防治。新法规定,性交易服务者未来应依法向地方政府登记并申请证照,定期接受健康检查。性交易场所负责人同时也需督促其性交易服务者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新法有助于控制人口贩卖、强迫卖淫和青少年卖淫的情况。新法规定,过去曾犯人口贩运、强迫卖淫、青少年性侵害等犯罪行为者,不得担任性交易场所负责人。
相比较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卖淫嫖娼实施的严打和劳动教养政策,民主的中华民国政府要现实的多。中国大陆法律规定卖淫嫖娼违法,将受到罚款到劳动教养的处罚。对性交易严厉的法律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首先,严打政策导致性交易处于地下状态,受到黑社会和警察的双重控制,警务人员勾结黑社会也严重干扰警务执法的公正性。
走入地下状态,性交易将难以得到管理,疾病防治也成为空话。中国大陆警察不仅用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证据,也以患有性病作为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最多达5年监禁的理由。而在台湾,性安全推广,性工作者自己就可以解决了。同时,毒品预防,预防毒品相关暴力对性工作者的伤害,也相对比较容易解决。性工作者将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而不用像大陆那样健康检查的材料被作为刑事处罚的证据。
受到黑社会和警察两大暴力团伙“保护”的性工作者,时常遭受强奸、抢劫和谋财害命等暴力侵害,特别是在所谓严打期间。而在台湾性交易专区,警察和黑社会就不那么容易来敲竹杠了。性交易参与人员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以报警,人身安全情况有保障,而不用担心被警察抓捕。
尽管中共政权对中共党员和政府官员嫖娼作为严厉处罚的规定,但官员嫖娼却是官场上常见的现像。因为集体外出嫖娼,违纪违法官员们就形成彼此保护的派系,对中国政府的透明和问责制构成严重的挑战。
中国政府正在研究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在性交易的社会管理上,中共当局应该向台湾当局学习,应该摆脱自我欺骗的意识形态的限制,采取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本著对人民健康和权利负责任的态度,尽快启动修改刑法、废除刑事处罚卖淫嫖娼的法律。中共当局可以成立性交易立法研究课题组,对当前严打和劳教政策带来的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考察台湾和其他国家的经验,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在消除对性交易刑事处罚后,中国政府可以更好地在卖淫嫖娼人员的疾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