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评论:广东让社会组织“接力”,还是向社会“借力”

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讨论稿)》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外,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成立。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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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广东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汕头召开,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汪洋强调,要“加大政府职能转移管理力度,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他们。”

广东省开放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政策引起中国舆论对汪洋新政的热情。广东省同时受到公众欢迎的举措有强调媒体对政府的监督功能、警察护航民众示威活动等。同时,人们也担心在中国当前加强社会管制的环境下,开放社会组织注册是否真得成为现实。

在我看来,开放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才能实现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目的,这不仅已经成为执政当局难以逆转的政策趋势,而且执政当局不仅是要让社会组织“接力”,而且实在是向社会组织“借力”的举动。

2004年底和2005年初,中亚地区颜色革命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民间社会组织的调研和管控,特别是得到国际基金支持的社会组织的控制和打击。2005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委意见,北京市工商部门曾经要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更改名称,规定不得使用“社会”、“社会科学”、“健康”、“研究所”或“研究院”等名称,个别以人权为宗旨的组织被取缔。

奥运会之前,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民间社会组织的控制和骚扰,但因为奥运会的原因,人们反应并不强烈,因为不清楚奥运会后政府是否会持续骚扰民间组织,而持观望态度。而政府也受制于奥运会的因素,出手基本不是那么重。奥运会后,北京市当局即开始对维权类社会组织进行打压,相继启动对爱知行、公盟、传知行、爱源等机构的税务稽查行动。

2010年初,政府多个部门出手,联合对民间社会组织进行打压,包括限制外汇进帐、解除大学合作协议、关闭网站和税务稽查骚扰等,对民间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打压和控制。但是,政府对民间社会组织的打压行动,引起国内外舆论反弹,国际关系也受到影响,同时基于网络和新媒体的政治力量崛起,中国政府面临艰难的抉择。

对比网络和新媒体力量,民间组织对政治形势的影响是长期的,而且基本是可以预期和可以控制的,而新媒体力量具有强烈的及时性、互动性,执政当局无法找到合适的假想敌。

如果继续打压公益性质的民间社会组织,势必把社会力量推向反对派阵营,为日益高涨的革命呼声火上浇油。接纳民间社会组织,不仅为政府提供社会服务找到帮手,也缓和政府和新兴民间社会组织的关系。中国政府适当地分权,实际上是加强了自己对服务社会和管理社会的执政能力。所以,汪洋说,要让社会组织“接力”,在我看来,执政当局也在向社会组织“借力”。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求“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广东省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的政策其实是在执行中国国务院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关于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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