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報業陷低潮 救亡怪招五花八門


2015.04.22
China-Journalist-Rights620.jpg 近30名《三晉都市報》記者於本月初在山西日報報業集團外抗議,僱主違反法規拒絶簽署勞動合同。有關新聞經傳播後,現被刪除,其中一名記者更表示,報社連日勸說記者重返崗位,但卻仍舊拒絶簽署合同。(被訪記者提供)

網絡媒體日趨蓬勃,全球性的平版媒體遭受沉重打擊,在大陸也無法倖免。再加上經濟放緩、架構重整等因素,中國的報業大不如前,部份報紙因銷量下跌而倒閉;亦有報章強逼員工購買廣告客戶以貨代帳送來的貨品。因而出現僱員要向報社買酒、買蟹、買化肥、甚至訂購大量報紙的怪現象。更有報章為開源節流,要向僱員減人工、拖糧甚至裁員。(劉雲報道)

以礦業為主的山西省,今個月初出現報紙媒體拖欠工資及意圖削減近30名記者。

本月7日,近30名記者齊集在山西日報報業集團外抗議,指控集團旗下的“三晉都市報”在過去3年間一直沒有履行法律責任,與僱員簽署勞動合同。

記者:集團不承認他們是記者,或說不承認我們是真記者,但是,我們這裏有很多不錯的員工包括曾取得新聞獎,這肯定是矛盾的。你既然不承認,為什麼還要給新聞獎。

被報社拖欠了2個月工資的三晉都市報記者,近日獲悉集團在去年六月下達文件,決定未來半年內辭退報社內的“實習記者”及“見習記者”。不過,“辭退”行動一直沒有進行,相反,時任社長在同年10月竟提出,欲獲轉聘為“社聘記者”便要進行考核,報社會按“發稿的產量、平時參與活動、訂報和經營任務進行綜合評分”,未料,這考核竟是要他們自掏腰包,訂報社報紙及買酒來換取分數,以便有機會成功通過考核取得“社聘記者”的資格。

記者:要買200份報紙,但是,做法是把錢交給發行部,該部門怎樣用錢,他們也不知道,報紙訂或沒訂,我們也不知道。

不願公開名字的受影響記者對本台說,報社要他們每人訂購自己工作的報紙早已發生,當時每人要付人民幣11,250訂購自己工作的報紙。但是,他一份也沒有收過。孰料,記者要自費“養”自己的手法仍未完。

記者:我花了5萬元買酒,但是,我沒有拿過酒,就是淨給了5萬。因為當時人家說買,就買了,至少買了十萬元,但是,我說不喜歡酒,協商後就只給5萬元。

報社強逼記者購買的酒,是廣告商無錢清付廣告費,改用實物代賬,最終有人耗費數十萬元買酒,冀望考核的分數可因此增加,成功轉為社聘記者。根據報社提供的方案,每人訂報或購買報社的酒每1萬元,便可獲得2分。最終,有26名見習記者成功取得足夠的分數,可轉為“社聘記者”。但是,報社一直沒跟他們簽署合同,今年2至3月的工資更一直拖延繳付,直至4月才取得2月份的工資,年初,更突然宣告工資要減一半。

記者:(報社)沒有給大家通布,也沒有跟大家商量,你(報社)就只貼了一張公示說‘由於報社經營困難,工資減半’,直接貼在外頭。

該名見習記者說,他們一直不知道報社的營運如何,但是,他們進入報社工作是因為看到報社的招聘公告,每人都要經過考試及面試方能成功在報社工作,主管述明由“實習記者”轉為“見習記者”約需3個月,而“見習記者”轉為“社聘記者”的時間也是差不多。可是,過去3年,沒有人可依據有關程序成為報社的記者,他們仍舊聽從主管指示,拿著報社蓋有印章的工作證往外採訪,對報社提出眾多奇怪的要求,甚至把一些原本是編採部的記者調往廣告部,他們也沒哼半句。

記者:我們老老實實幹希望等待著我們成為一個真正的記者。

北京外國語大學新聞及傳播學系教授喬木表示,中國紙媒營運承受莫大壓力,除訂戶銳減外,廣告量及廣告費都告下挫,有些廣告商更未能以現金繳付廣告費,改以實物頂替。(微博)
北京外國語大學新聞及傳播學系教授喬木表示,中國紙媒營運承受莫大壓力,除訂戶銳減外,廣告量及廣告費都告下挫,有些廣告商更未能以現金繳付廣告費,改以實物頂替。(微博)

北京外國語大學新聞傳播學系教授喬木,對於“三晉都市報”要求記者自費訂報及買酒不感奇怪,因為他曾聽聞還有買蟹及買化肥等要求。

喬木:現在做廣告收不到現金,沒有廣告無法維持,特別酒商,酒商拿酒來,一是欠或是頂廣告費,到年底要(錢),就拿酒來頂廣告費。

他說,近年間經常聽到報紙經營困難,特別是黨媒旗下的都市報。

喬木:這些報紙第一沒有人訂,第二沒有人拉到廣告,所以,陸陸續續有一些已經倒閉,還在的也很難維持。這個現象現在很普遍。

他解釋,自網絡媒體出現後,很多人已轉到網絡看新聞,年青人更不會買報紙看,長者又以看電視為主,所以,有些都市報的訂戶已由過去高峰期的50萬戶急跌到不足10萬戶;此外,廣告量及價格亦見下挫。喬木說,報紙即使有廣告也可能是靠人事關係,又或需要向該報的領導或廣告洽商的經手人發回佣金報酬。

他更以過去報紙媒體經常在年底召開年會、辦慶典等豪華活動,更向邀請嘉賓給予優厚待遇,但是,這種情景已不復再,改為由網絡媒體接力。傳統的知名媒體,現在亦不能倚重廣告費,另拓水源。

喬木:現在大量的知名媒體都是靠辦會展、開年會、論壇及研討會來賺錢,有些也搞旅遊、投資服務。

自中國政府鼓勵媒體進行合併後,去年,上海先後有3所報紙媒體結業,分別是“新聞晚報”、“天天新報”及“房地產時報”;另外,位於西安的一份都市報除合併評論及調查報導的版面外,更要僱員減人工,知名的財經媒體亦更改工資的支付,除承担每月的底薪外,其他則按記者的發稿量來評算工資。

早在2013年已曾出現記者維權討薪的山西“三晉都市報”,前任社長為解決記者維權,較早時提出不同方案包括著記者重返崗位工作,圖平息事件,但是,對記者堅持依法例簽署勞動合約的要求,仍拒予答允。

維權律范標文指,根據法例用人單位需要跟僱員簽署勞動合同,否則既違法又需以雙倍工資向僱員作出賠償。雖然用人單位拒予簽訂合同,但是,范標文說,勞資關係可從一些環境證據作為助證。

范標文:如果能證明報社的領導叫他去為報社工作,然後,工作的成果是不是用報社的名義發表,若是,那就肯定可能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他說,記者要向自己的報社買酒,更是超出了他們的工作範圍,既不正確更有可能違反法律。他認為,記者有權向勞動部門投訴,以便有關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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