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烏坎村兩年前透過一人一票普選村委會,令烏坎村聲名大噪,各地不少基層選舉紛紛借鏡。兩年過後﹐3月底的新一輪換屆選舉亦曲終人散,但烏坎村的隱患再次浮現,官方勢力又捲土重來,插手選舉。有前人大代表認為﹐中國必須修法﹐保障農民可依法挑戰非法的選舉結果。(劉雲報道)
由土地維權引發,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村民,由抗爭至一人一票選出代表自己的村委會,管理及決定村內的事務,成為中國基層民主選舉的模範例子。
2年過去了,3月31日是村委會換屆的選舉,可是,選舉當日卻瀰漫着一股憂慮、焦躁及憤憤不平的氣氛。
洪瑞卿: 選舉之前都不開(代表大會)。但是,在這一屆換屆選舉前你必須開,我是109名村民代表之一。我很不服,為什麼你在換屆選舉前,你還不開(村民代表大會),你當村民是什麼?
洪瑞卿充滿怒氣源於自己的弟弟洪銳潮及村委副主任楊色茂聯合82名村民代表,在召開換屆選舉前,多次致函村委會,要求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換屆選舉等問題,但是,村委會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林祖鑾卻沒理由下禁止,弟弟洪銳潮及楊色茂之後更被指涉貪。回憶2年前的選舉安排,洪瑞卿覺得一切都好,讓候選人可以發表政綱,選民可了解候選人後才投票,但是,是次的選舉卻一一欠奉,在村委會選舉前進行負責監督選舉的選委會,她發現當選的11名成員,竟有3名因貪腐而落馬的前村官再度當選。
洪瑞卿: 他們內定了所有人,然後就不容許開村民代表會,不容許代表介入,亦不容許村民有什麼想法去發表。我們作為烏坎的村民,我們不願見烏坎再次送羊入虎口。
當她再細述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黨支部過去如何在村委會中佔大多數,引致改革派的楊色茂及洪銳潮推行的改革都被阻止時,電話就突然中斷,再打不通。
洪瑞卿: 黨支部都是以前的人,他們是黨員,我們這群人都不是黨員,我也不是,所以,人數多的都是他們那裏,所以……
烏坎村民因土地遭村委會擅自出售,村民選出代表,多年與汕尾市及陸豐市的政府部門交涉不果,2011年9月,終引發數千村民自發組織遊行抗議示威,公安鎮壓並捉拿示威者。其中一名村民薛錦波被公安逮捕關押3天後,突然死亡,公安又拒絶家屬要求交回屍體,引發村民更大反抗,自衛保村。公安遂全面封村,斷水及斷電,引起境外媒體高度關注追訪。中共廣東省委被迫派出副書記跟村民談判,終達成烏坎村在2012年的村委會選舉做到一人一票前所未見的選舉,奠下標誌性的民主選舉。
當年,參與抗爭兼獲得村民信任推選為村委會副主任的楊色茂謂,獲選後首年在村推行的工作已面面碰壁,阻撓者是身兼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的林祖鑾。他羅列多個例子,當中包括他按林祖鑾的指示想方案,討回被過去的村官非法出售的561畝土地時,林突然叫停並指斥他。
楊色茂: 指我太過狂妄、無知,既然是非法的土地,我們作為村委會沒有司法權,該交由政府解決,把這皮球踢到政府去,政府又說我們沒有提出方案,不要想我們政府給你提出方案。這問題,林主任一個親信跟我講"誰提方案,就誰人倒楣",如果他當主任接受這方案,可能既得利益集團矛頭就指著村委會,他(林)承受不了這麼大的壓力,就把這問題擱置了。
此外,突然叫停修整村的北部通道及未按村民大會的議決,擅自提高監督委員會幹部的工資,由原通過的600元變成約1700元。楊色茂認為問題是林祖鑾,但是,他仍不敢說。
楊色茂: 在我們國情裏,黨支部還是滲透,這就是問題了。我們現在實際國情,政府對村民的自治干預太過重。
不過,他仍肯定2年間的工作,做了不少改革過去差的地方,如建立了程序及財務審批,又沒有出賣一寸土地。他更相信歷史的車輪是往前走,即使走了十步會退三步,但仍是向前;再者,即使村委會獲選的人可能都是內定的人選,他們要重蹈過去亂賣土地的機會不會高。
楊色茂: 那也不可能。就算內定的人當選,他們也是必須要走程序,最少要做得好看一點,你要召開代表會,他們可能會收買代表好像違民主一樣處理事情,違民主但多少也有點民主成份,好過一點民主成份也沒有。
對於林祖鑾身兼二職,楊色茂認為是法律容許的。不過,他覺得若按照憲法的精神,黨支部是不應干擾村務。可是,一直研究選舉事宜的姚立法不予認同。他指,現時很多人根本對相關法律並不認識,或一知半解,因而,是次烏坎換屆選舉有很多違法的地方,當中包括"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26條的規定,"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書面提出參選意願",然而,烏坎村村民選舉委員會卻不接受,有關決定明顯違法。此外,根據2002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擬推薦的村黨支部書記人選,先參加村委會選舉,得群眾承認後,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人選;如果選不上村委會主任,不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人選"。但是,據其在烏坎觀察選舉義工指,烏坎村黨支部換屆先于烏坎村村委會,是要誤導村民"中央提倡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村委會主任"。他認為有關的法律必須要修改,大前提更重要的是讓農民在質疑有關選舉時,給予訴訟權。
姚立法: 法律上沒有給農民訴訟的權利,這是最糟糕、邪惡的,最根本的就在這裏。
他指,法律中所指人民有選舉權、被選權及監督選舉權,但是,當任何一方有問題出現時,人民都不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即使提出行政覆議也要政府給予一個書面決定,才可以進行。但是,他謂,所有當官有權的人都不會給予。
姚立法承認,即使烏坎2年前的村委會選舉有改變,但是,他並不樂觀。不過,誓估不到倒退的速度會那麼快。他謂,當中最主要原因是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最基層的組織,中國的國情是,由最高領導層以致基層的都不希望有選舉發生。
他說,全國各村過去三十年間都有選舉,有不少村落的村民對村代表選舉跟烏坎村民一樣重視。不過,他承認烏坎是次的倒退畢竟會帶來負面影響。姚立法認為,即使現時跟真正的民主選舉仍有距離,村民又不能提出訴訟質疑選舉結果,但村民仍應把違法的事揭露出來,仍要參與投票,及要當選者給予當選承諾,並作出監督有否兌現。
同時,知識份子、學者、人大代表及政協等各界,都應該關心村民,與之交流及提供相關知識,並且也要作出行動要求修改法例,發出他們的聲音。姚立法相信,中國一天比一天好的美好願望,是要靠人民爭取而不是等待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