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平縣,疑因今年財政出現困難,近日向非獨生子女家庭強徵"社會撫養費"(超生罰款),總額高達5億元人民幣。以前已交過罰款的家庭,也要被再次收費。有超生婦女無力交錢,被迫上吊自殺。有超生婦女和維權律師表示,超生罰款已成為地方政府斂財和撈取利益最方便的工具。(潘加晴報道)
北京《經濟觀察報》報道,上月一個夜晚,西平縣發生一宗慘案,年僅33歲的婦女王茹萍在家中用一條繩子懸梁自盡,留下11歲的女兒和5歲的兒子。知情人士稱,其自殺原因是收到政府再次徵收超生子女社會撫養費的通知,她有一名超生子女,此前已繳納一萬多元人民幣,這次被要求再繳納高達四萬多元。因無力繳納、日夜發愁的她,最後選擇結束生命。
湖北洪湖市龍口鎮超生受害人張文芳對本台表示,自08年被強行綁架引產後,一直上訪,從官員口中了解到許多冤案與國家政策其實都沒有直接關係,都是地方官員違法操作,打着計劃生育政策的旗號殘害老百姓。
她說﹕"罰款就是說,你是農村的,(繳交)當地收入的三倍,也不是說你馬上將這個錢交給政府,而且你有錢就多交,沒有錢就少交.......不是迫着你一次性把它交清,那會把人的生命健康做代價。"
張文芳說,地方官員不按國家政策收費,濫收費、從中斂財,並使用各種流氓暴力手段迫害老百姓。
"本來只是幾千塊錢的事情,弄成幾萬,我這次罰了,過幾天又來罰,反正的是我說的算,不是國家政策說的算。真正落實追查下來很難執行,老百姓得不到真正的幫助,你求這些官員……彎來彎去,彎到老百姓這裡就沒了,就是不合法變成合法,合法變成不合法,老百姓根來得不到公道。"
張文芳在2008年5月懷第二胎9個月時,被鎮政府的10多名幹部,強行綁架後引產,宮頸口、子宮兩側輸卵管和右卵巢等,都被醫院切除,且導致腎積水疾病,後來發展到渾身抽蓄、大小便失禁、腎衰竭,現在只能依靠輪椅移動身體,多年上訪都沒有結果。如果是依法辦事,張文芳已懷孕超過6個月根來不能被引產,即使是超生的3倍罰款,以她收入計算也只需繳交一萬元。
廣州居民黃女士,是一名雙非母親(夫妻雙方都不是香港人),為了逃避丈夫被沒收村內終身股份的嚴重經濟處罰,去年到香港生第二胎。她指出,所謂的超生罰款(社會撫養費)都是沒有標準,廣州各地都"有價講",遇上人口普查,打打關係,幾萬元罰款孩子就可以入戶口。
黃女士指出,在廣州,按正常程序,計生官員或其他部門的官員是無權向超生家庭強徵社會撫養費,必需要由法院提出控訴,罰款只需交一次,按個人經濟能力,可分期付款。"他們可以調查你的收入來源,經濟狀況,證實你超生,然後將所有個案遞上法院,法院控訴你,法院收你這筆錢,不是計生辦收你這筆錢。"她說,她不知道其他省市的情況,但廣州通過法院征收超生罰款,至少可以杜絕一部份斂財貪官。
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認為,地方政府在徵收社會撫養費方面具有非常大的隨意性,在利益驅使下,他們往往使出各種流氓暴力手段迫害老百姓。
他說﹕"一個是她家庭的收入不好算,家庭收往往是官方一口所說,到底征收是1倍還是10倍也是由官方說,因為具有隨意性,他明明看到你交不到那麼多錢,他可能會收比較低,但是他隨時可(向超生家庭)收1萬、5萬、7萬、10萬,非常隨意,因此所謂社會撫養費就成為地方政府可以隨意掠奪民眾一個工具,這就是說各地政府以征收社會撫養費名義,堂而皇之對民眾進行搶劫,出了很多問題。地方官員沒有按法律規定的本意來進行管理,就是一種掠奪,地方政府一遇到(財政)困難,就會隨意征收,因此計生工作在各地具有積極性在於本身利益問題,不是為了國家計生管理,它就是一個撈取利益最方便的工具。"
江天勇指出,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非常煩複和荒謬,從育齡婦女體檢,到准生證、計生證、出生證等,不按照規定,升學、就業、辦證、租房等各方面都會受到影響。違法的後果更是要終身"聽話"。
"現在許多孩子是黑戶,黑戶怎麼辦﹖孩子上學怎麼辦﹖我就掏10萬塊或多少萬塊錢把當地官員買通,然後補一個什麼費用,找個人,託託關係,這個可能戶口都能上,孩子可以上學,你看他這個後來花錢花很多,但是它省事﹗通過這種辦法,地方整個都爛了﹗迫得很多人……你要辦什麼都處於一種違法狀態,因為這個事求了官員,你做什麼事情都小心翼翼,如果你有不聽話,要整你就會把這個翻出來,總之以後有其他事情不聽話,有很多方面會找你(麻煩) ,中國人處於這種違法狀態,你不聽不話,隨時就會找你的事。"
江天勇認為,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是違犯人性,違犯基本倫理,有關政策是由一些人口專家所控制,並沒有從法律、社會、經濟、人權等角度多方考慮。他呼籲中央政府能夠吸納這方面的專家學者,集思廣益,制訂一個合符人性的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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