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一名"吹哨者"去年獲得1400萬美元的賞金,協助調查上市公司的不法行為。美國證監會,去年平均每星期都獲得一條來自中國的告密,是2012年的兩倍,更是2011年的5倍。美國更有聯邦法律保護吹哨者,鼓勵內部人士爆料,涉及100萬美元以上的案件可獲獎金。民權人士就認為,鼓動中國的"吹哨者"到美國告密,將是日後人權工作的一種新模式。(何山報道)
(廣告)"如果您了解美國的跨國公司在華企業存在行賄行爲,或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在中國存在欺詐現象,損害股民利益,亦請您立即聯系XXX律師,我們會免費替您向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關舉報,舉報由律師出面,爲您絕對保密,如查證屬實,不僅可伸張正義亦可能獲得獎金。我們還代理中國客戶的對美投資和移民業務,歡迎您就此類問題跟我們聯系。"
以上是中國大陸新興的告密行業,由專業律師代表,替國內的民眾向美國政監會告密,揭發美國企業違反洗錢、反貪的廣告。據路透社報導,在美國,信息有價,告密的消息提供者,可以最高得報政府罰金的30%的回報。利潤非厚,去年一華爾街的告密者,就獲得了1400萬美元的天價賞金。
你,會否是下一個吹哨者呢?
北京律師郝俊波,專門代理告密的案件,亦是目前國內鳳毛麟角吹哨律師群的其中一員。他對本台講,大陸海外上市公司如涉及錢、權交易,可到美國告密。"法律規定是這樣的,處罰超過100萬美元才會給獎金,很小處罰,不到100萬美元,很多舉報人甚麼都得不到"。
這些中國"吹哨者"當然要熟悉公司及高層的內部運作。他說:"我覺得這可以舉報,我還沒有收到這樣高層的訊息。這種風險顯然是比較高,風險很大,如果成功了很好,不成功,很可能代價非常大,而且能夠掌握這樣訊息的,可能跟這些高層會有些內部的關係。"
不過,由於風險高,他說目前代理的案件,主要都是針對美國公司在華的違規行為。涉及中共高層的沒有。"別人我不太清楚,我可以講一下我的情況。一般都是外企,美國的企業,在中國的一樣的公司,內部的一些顧員,他們因為在企業裡工作,會了解一些企業的或者行賄的情況。他們也可能掌握一些證據,可能被裁掉了。或者受到不公正的代遇,就希望透過我來報。有的記者報導說他們為了獎金,其實很多我的客戶是覺得公司對他們不公平"。
在美國,1863年聯邦政府通過第一條"吹哨者"(whistleblower)法案,用來監督內戰時期聯邦政府的供應商。為了盡早偵辦不法行為、減少監督與調查的成本,美國金融風暴後,在2010年通過的Dodd-Frank法案,更規定如果調查收回的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上,告密者可以獲得高達30%的回報,幫助當局調查涉事企業的內部不法、違規行為。
律師郝俊波就講,他向美國政監的舉報,就包括在華爾街上市的美國公司。"我還是相信美國的體制與司法體系。中國的檢察院也有相應的舉報法律,甚至也有給舉報者獎金。但是很少兌現,至少我們很少聽說過舉報者得到獎勵,我沒有聽過這種新聞。在中國沒有這麼高的賠償,上市公司肯定有,是我直接向FTC舉報的"。
涉及的不法行為,主要是行賄,收買官員居多。律師郝俊波繼續說:"具體哪個案件我就不說了,但行賄是比較常見。地產的不多,有很多是向政府的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事業單位,類似行政單位,這些有權力的部門,個人行賄。他們以顧問的身份按月給他們錢,或者有的邀請他們去美國旅遊。"
他說,作為"吹哨者",舉報比起訴容易得多。"舉報本身和我們起訴是不一樣的。舉報,是我們把有關的信息提供出去,我們就不用做了,所以比較容易。我們可以舉報很多,然後等著就可以了"。不過,他也表示,舉報者要有耐心;到目前為止,他並沒有收到告密的獎金。 "也許永遠沒有消息,也許過一年、兩年。舉報者因為時候不夠久,目前我這邊還沒有得到過舉報的獎金。這美國可能沒有消息,可能是若幹年之後,查證屬實後才告訴你"。
華府的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就認為,鼓動中國的"吹哨者"湧現,對共產專制在海外的洗錢行為有阻嚇作用。他說,近期中共高層的黑幕互揭,就是向海外告密的一種形式。
楊建利說: "吹哨者在中國已經出現另外一種局勢,就是互相之間咬。比如溫家寶的案子給紐約時報,一定是黨內鬥爭的另外一派透露出來。這樣的吹哨者我們也是鼓勵的。"至於被告密的,也會以告密來反擊。"彭博社拋出來習近平家族的財產情況,也是了解情況的人拋出來的,就他們的權力鬥爭已經走到一種程序,就是互相報你的料,這樣報料本身也在促進政治往前發展,我們也鼓勵"。
他說,國內一直有"寫黑函"的文化,與美國的"吹哨者"概念不同,但告密對調查有幫助,就無須介意。"長期以來,由於共產黨的專制,使得任何的舉報者會受到很嚴厲的迫害,有時是非常嚴重的,甚至被捉起來。長期的這種政治文化下,使這些人是不敢公開吹哨子,私下有些人就寫黑函,有些人這因為不敢公開就寫黑函。寫黑函的習慣是蠻多的。具體到真正的吹哨者,不介入到權力鬥爭,為了一個更好更高的目標,還找不到這樣的人,這些人冒著很大的風險"。
那涉及大陸皇親國戚的告密,可行嗎?利潤與風險是是否成正比呢?
楊建利說: "這些不符合規則的中國上市公司,在這邊美國的FTC想查都很難,查會計都很難,說中國的法律保護,不給你查,實際上這些中國概念的股票為甚麼降下來,就是大家不信任你。"
律師郝俊波說: "舉報很簡單,只要我打相關的材料給相關的FTC部門就可以。在中國為甚麼很是少呢,一方面是舉報者有風險,如果這老虎打倒還好,如果去是摸到老虎屁股,只能給老虎咬了。"
楊建利說: "全球以後的專制國家獨裁者,這些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汙了很多納稅人的錢財,轉移到海外,在海外有非法行為。我們打擊人權侵略者,打擊那些官僚腐敗,國際上是有責任的,國外要了解他的財產走向,然後要凍結財產進行懲罰。這目前是很有效的工具,可能會成為日後人權工作的一種新模式。"
在美國,在聯邦政府內部有"吹哨者"條款,保護告密者不必受到上司及公司的報復。司法部對上市公司的開罰,可以高達天價,西門子公司在2008年曾被罰8億美元。在美國NSA全球監控案中,斯諾登更成為21世紀最著名的吹哨者;但在平衡對僱主的忠誠與監督政府的不法行為之間,"吹哨者"保護法與國家安全法,仍時有磨擦,要求公民社會的參與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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