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会客室:大亚湾核电厂频泄漏--港府无力监管

深圳大亚湾核电厂在短短半年间,数度出现泄漏辐射,但却隐瞒没有向外公布的事实,引起香港立法会议员的不满,质疑香港政府有否肩负监管角色。其实,细看大亚湾核电厂股权的分布,便见端倪。现时大股东是中央机构的广东核电投资,小股东是港方的中电,香港政府就似是置身道外,完全处于被动的角色,对影响七百多万港人生命的核电厂的运作,不闻不问。究竟这超然的身份背后反映什么问题,今集请绿色和平项目主任古伟牧跟各位听众分析。

2010.11.18

问:整件事里,是否作为小股东的香港未有发挥作用?

答:其实在整个通报机制上,香港政府担当的角色究竟是什么?这的确是导致整个通报机制的延迟,因为香港政府现时似把整个大亚湾内部运作交予中电负责,即使它获通知,但它也只不过是要求中电尽快对外交待,它欠缺主动性向传媒公布,因此,我们见到整个通报机制上,香港政府在未来是必须要改变自己的态度,要主动公开讯息,兼且要思考能否改革现有的机制令自己能有权取得更多内部的消息。

问:现时大亚湾核电厂的营运是中国广东核电及香港的中电控股,究竟中电内部有否熟谙核能的专家?再者,两者洽谈时,会否住往因大股东是中央机构因而角色会被压下去?

答:我们只能根据中电的汇报。中电强调自己在厂房内有专业人士。当看整个通报机制时,我们会看究竟这专业人士会有多主动向香港政府汇报,再者,也要看究竟香港政府能否直接向他们取得讯息。所以,问题的重点是在机制上香港政府可如何主动索取资料。

问: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在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曾这样说:「现时由大亚湾核电站产生的燃料及其他核废料均在内地处理。国家核安全局是各核电站及核废物处置的环境监察机关,并按规定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监督管理,及对相关的工作,特别是重点核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活动进行审批、监督和检查。在批准核电厂的施工和营运执照及处置核废物方面,国家的监管规定均符合国际标准。」听罢,质疑香港的角色在那?

答:我们非常同意香港政府在处理核废料上是非常不负责任,香港若要利用核电,从环境公义来看,香港是需要处理我们因使用后所带来的核废料,我们在这里却看不到香港政府有意思承担责任。我们目睹香港处理医疗性的放射性废料是采用非常高的规格。在这作为前提下,香港是否需要采用同一标准来处理我们在大亚湾所产生的核废料呢?当下,我们是反对增加核电,但是,现时衍生了的核废料,香港是有责任了解及主动处理产生出来祸害以十万年计的核废料。

问:香港能够处理医疗放射性废料,但是否等同有能力处理核废料呢?

答:絶对不能等同。我指的不是处理,而是处置、储存,因为现时所有放射性废料只可透过储存放置一旁,现时仍没有完善的处理放法。我们必须要强调核废料的风险,带来的环境破坏,是远超过医疗产生的放射性废料,香港其实没有能力处。但是,我们觉得香港要负自己的责任处置大亚湾因香港用电而产生的核废料。

问:中电在是次隐瞒泄辐射事件,唤起不少人想起大亚湾核电厂,更想起生命安全尤关。但是,事件发生前,究竟香港人对核电厂的认知度有多高?

答:可能因为大亚湾运作了十多年,所以,香港人好似没什么问题,高估了核电的安全性,所以,今次事件及时可提醒市民及香港政府知道,即使以现今的科技而言,也没有人能保证核电的安全性,可保证没有泄漏的危机。

问:香港政府建议增加核电,绿色和平不同意,理据何在及有何建议可达致碳减排?

答:政府在谘询阶段时,我们已提交了另类的方案,就是透过节能,改革电费架构及提升能源效益,以望达致毋须增加核电也能达致减少碳排放。当中的微妙是,香港政府的计划里好少有节能减排的工作,引致它预期到2020年用电量会增加。我们向香港政府提出不同的方案,故希望香港政府能够在节能及提高能源效益上做得更多,投放更多资源,便香港的用电量到2020年时微跌,这样已毋须增加核电及能够减少碳排。

问:现时全球有一个趋势,各国争相兴建核电厂,越南刚分别与日本及俄罗斯签订合作兴建核电厂,究竟这么多核电厂,对人类是否真的安全?

答:絶对不是没有问题。就以全球的规模而言,核电很多时会令核武扩散的机会增多,因为核电提炼铀元素跟核武提炼铀元素的技术基本上是完全一样。我们亦发现尤以中亚地区已出现走私铀元素予恐怖份子的活动,这就是随著核电不断增长带来的恶果。我们目睹美国现时虽然声称会思考再兴建核电厂,但是,我们需要提醒,尤以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或欧洲等国,他们所谓建核电厂实质是汰旧换新旧的核电厂,因此,他们实质不是抗大核电的比例,相反香港却是在扩大核电的比例,所以,这是一个更加错误的决定。

问:你思考香港的环境政策时,有否想及香港环境局局长在考虑政策时,究竟是否没有想过如何在日常中减排节能的方法或是有人著其配合,因为他们需要发展核电?

答:要省电或提升能源效益,对政府而言是十分痛苦的事,因为它要投放大量的资本,也可能要改革电费,它面对的政治压力肯定较增加核电为大,因此,我们完全明白政府为何有此建议。承受的风险,开罪予不同利益团体为少,在此前提下,政府的建议是「合理」的。可是,站在市民的立场而言,我们便错失了藉著应对气候变化而可以长远减低电力负担及电力支出度的机会。

问:邱局长在回答议员提问时曾披露「现时中国境内正着力开发更多核能发电项目」议员在提问时更说「中央在广东省已有多个选址建核电项目」,按你所知,现时选址会在那及规模如何?

答:广东省的选址是好多,但是,我们目睹的是现时仍处于选址及规划当中,究竟香港在当中担当什么角色呢?我们是促成发生或是提供额外的选择,倘香港政府能透过节能达致减排,这会否成为广东省学习的经验呢?作为环保团体,我们希望香港政府能担当领导或示范的角色,以致广东省或其他内地城市做到一个对市民更有利的减排方法。

问:现时广东省或其他省份是否没有良策应对气候变化,引致中央说要发展核能就顺应而做?

答:中央现时并不是以发展核能为主,即使中国内地发展核能的计划全部落实,也只不过是百分之五至八的电力是来自核电,中央是否要做到跟香港一样电力要有百分之五十来自核电,肯定不是。我们目睹中央是采用不同的方法,且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为它的价格相对廉宜兼资源充足。再者,中国有很多工业,在节能减排的空间上絶对不比香港少,因此,中央是采用不同的方法应对气候变化,并不如香港只靠核电一种方法来处理气候变化的问题。

问:绿色和平觉得香港政府往后跟进大亚湾核电厂时,角色该如何?再者,现时所谓的国际标准是否有必要重新修订?

答:所谓的国际标准,其实就是讲最低要求,因为这标准是要让全球任何一个核电厂在运作上不会遇上任何的阻力,不会出现绑手绑脚。香港政府其实不应该甘于接受这最低要求,香港政府有必要主动了解核电厂内部发生的问题。我们目睹现时香港各个部门只安于自己境内的监察,对于影响香港市民安全的大亚湾核电厂,香港政府是完全没有想过要涉及内里的运作,香港不是没有这类人士,香港政府絶对可以做得更主动及积极。

问:你觉得香港政府会否向中央提这诉求?

答:这要视乎香港政府有多关注核安全的问题。我们见到香港政府在这问题上较中央政府有自信,国家领导人经常会提醒核发展也要顾及国家安全,但是,这些说话从来没有由香港官员口中说出来,经常会说「完全没有问题,不要自找麻烦,加深规管」,所以,对香港政府是否乐观会提出检讨通报机制或加强大亚湾的监察,坦白一句,以现时香港官员的态度而言不乐观!

问:绿色和平往后如何跟进核电问题?

答:除会继续跟进通报机制外,亦会看香港未来的发展是否需要增加核电,因为大亚湾预期的寿命是四十年,现已过了一半的年期,只要我们不增加新的核电厂,我们以后便可以脱离,因此,我们十分极力阻止香港政府兴建新的核电厂,另方面,望香港政府能交待更多资料,现时香港政府说要增加核电的决定,内里的细节欠奉如增加的模式及选址等,因此,我们要求香港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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