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習技能墮廉價勞工陷阱

為勞動市場培訓技工的職業學校,竟成為提供廉價勞工的基地。有研究報告更顯示,廉價勞工的背後,掩藏著政府、校方及企業互相勾結的罪行,他們合謀剝削學生的血汗錢,將學生視為搖錢樹。(劉雲報道)

0:00 / 0:00

每逢暑假臨近,教育部都會提醒學生做暑期工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可是,對於為青少年培訓一技之長的中等職業學校,卻嚴重缺乏監管,學生也缺乏適當關注。導致這些學生最終淪為被剝削的廉價勞工。

貴陽農民子弟祖文餘為了減省家庭負擔,窮花近2萬元學費,按著廣告報讀一所中等職業學校,心想可以一邊在學校學習電算機相關技能,一邊廂又可以到相關工作地方實習兼賺取工錢,幫忙開支。未料,她卻淪為一名被剝削的廉價學生工。

"一半時間打工,一半時間讀書,但是,我們根本學不到什麼,而且,在工廠打工時用的都不是自己學的技術,都是不用文化或文憑做的事情,是文盲也可以做的事情。"

祖文餘謂,在三年多的學期裏,她實際留在學校學習文化及技能學科的時間很少,三年間四度被學校派到工廠工作,每天做著打鏍絲釘般沒技術要求的簡單工作,兼且每天工作8小時,不過,若要加班分分鐘便一天工作13個小時不等。另方面,校方更經常要求他們延長實習期。

不留下的,就不會發工資,且之前扣押的1個月工資也不會發給你;此外,50元的保證金也不會發還給你。"

祖文餘指,校方除了用扣除她們的工資作為威脅外,更會用不發畢業證書威迫他們就範。面對一紙畢業證書在勞動市場上等同可每月多數百元的工資薪酬下,他們唯有啞忍。

詎料,一群年青學生期後發現自己不獨淪為廉價勞工,學校更從中敲詐他們,他們本該每小時賺取7元的工資,竟被校方擅自扣起8毛。祖文餘說,她個人已有萬元的工資被校方剋扣。她更謂,4次到工廠工作時,每次學生人數由數百至千人不等,因此,她深信校方利用學生的血汗盈利。無奈的是,他們取得的畢業證書原來不獲企業認可之餘,當他們向教育廳投訴,教育部的人卻敷衍了事。

"我們曾向教育局投訴學校,但是他們很快下定論說:'他們已查了學校,沒有這樣,沒有那樣',沒有違法。但是,他們從沒有向學生了解過。"

當校方知悉他們投訴後,打電話給他們罵過狗血淋頭之餘,又以他們入學時填報的個人資料作為威脅迫他們撤回投訴。

其實,祖文餘的經歷只不過是冰山一隅,更震懾的是,學生淪為廉價勞工,背後是由地方政府、校方兼企業聯手促致。

一個名為關注新生代農民工高校調研組在本月初發表一份報告指,就讀中等學校的學生大規模地被企業欺壓,而這剝削行為更似是獲得校方、企業及政府的配合。

負責調研的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陳瑋坦言,調研結果讓她感到詫異。

"我一開始沒想到這種學校跟政府和工廠之間,會有一個利益上的勾結。我一開始以為學校為了完成它讓學生實習任務,但是,我未有想到政府包括分配予學校的指標等包括到工廠。這三者的關係,是我一開始沒有想到的。"

陳瑋謂,調研組去年暑假到富士康及偉創力兩大電子製造商位於深圳的廠房調查,發現當中有三大怪現象。先是學校老師並不是指導學生學習,而是協助工廠管理學生,另外,學生的工資有部份會被扣起成為老師的薪金;此外,實習生的數量眾多,實習期由2個月至1年不等,學生更要"付費"到工廠實習。

學校的老師先組織學生,先在重慶的富士康實習,之後把他們從重慶帶到深圳,因為深圳缺工較為嚴重,中間便產生交通費,每人300人民幣,這費用需要學生自己付。

學生要付的費用更是名目眾多,引致,每月工資在七除八扣後,由原本每月千多元變成只得700-800元不等。陳瑋講,調研中發現,學校、企業以致政府三方在法定中等學生需有實習期的規定中,暗地裏有利益輸送之嫌。她以重慶及四川两地方政府為例,地方政府把富士康遷廠到當地視為"一號工程"兼有眾多"配套"。

那裏的政府應該是有幫忙,因為工廠搬過去可以為當地帶來業績,為政府帶來利益。富士康遷到四川成都時,廠房也很厲害。所以,那個政府也會幫它來招工包括在火車站,有招工點。政府與學校也可能有一些協議。" ──政府裏肯定有人收了如工廠一些錢,然後讓他們去找廠址或是拉工人來工作,這情況肯定有。"

她指,曾致函予富士康的管理層對話及向有關的教育部門查詢,但都不得要領。
一直關注大陸勞工權益問題的香港學界團體"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組織項目幹事鄭依依更斬釘截鐵地謂,"三方"一定有協商

"一定是'一條龍'因為工廠搵學生入廠,就一定會去學校,因為那裏有一定的數量,故會同學校談實習事宜。"

"有些學校甚至去別人的學校隨意弄過地攤招學生,再利用自己學校的名義'賣'學生到工廠工作。"

她更聽聞一則奇聞,以確保工廠運作順利。

"不太記得是否河南,富士康若開工不夠,公務員也要入廠幫手做。"

她指,學生工被不合理、不公平兼且不健康地對待,在電子行業中普遍地出現。但是,她相信其他製造業如紡織業也有可能有同類情況發生,因為這類行業分工細微兼並不要求高技術的工人。

鄭依依認為,現時中國欠缺一套針對學生實習的全國性具阻嚇性的法規,因而學生的權益包括學習權利等容易被侵奪。

"把學生當作自己的財產把他們的勞動力販賣予企業,這是非常可耻的行動。這類技術學校該做回自己的責任,真誠地教學生。"

她認為學生也要提高警覺性,不要膽怯要敢於說話,不要'認命'或以適事寧人的心態面對不公平對待。

中等職業學校是初中畢業生和具有與初中同等學歷的年青人目標對象,根據法例規定,這類學校的基本學制為三年。是類學校以培養年青人具有技能為主。2008《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指出,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意見》還指出"學校要與企業共同組織好學生的相關專業理論教學和技能實訓工作,處理好學生"工"與"學"的關係,保證學生頂崗實習的崗位與其所學專業面向的崗位群基本一致。

可惜,學生工在實習時,投訴無法學以致用,在中國境內從事社會服務的王小姐認為,學生實習有其必須性,但是,面對學生難搵工的壓力下,她認為中等職業學校提供的課程必須要配合現時的勞動市場的需要,避免錯配,再者,地方教育部必須要加強監管,停止這類良莠不齊的中等職業學校再繼續發展下去。她更盼望學生要敢於站出來,說"不"。

"我自己對這研究(結果)都感到有點心痛,但是,我又覺得整個大環境也是這樣,所以,學生可能處於一個"賣方"市場,所以,對自我(能力)的信心好低,我不是說他們要高傲,但是,學生可能要多點耐性,相信自己,不是見到別人對自己的剝削,也要遷就,而是要站出來。"

她認為,最簡單兼即時可以改善現有的漏洞,就是在法例中訂明學生的實習期,而負責調研的陳瑋則促請立法部門儘快檢視全國國地規管實習制度的法規與指令,明確教育及勞動部門的權責,填補目前立法上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