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外交機要費案獲判無罪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被控侵吞機密外交費用,周二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一審,法庭指檢察官證據不足判陳水扁無罪。但民眾認為法官綠營色彩濃厚,質疑裁決是否公正,泛藍示威者亦在法院外抗議。而陳水扁另一項貪污國務機要費的控罪,週五將在高等法院宣判,台灣輿論普遍猜測,陳水扁亦有可能獲釋。(鍾廣政 台北報道)

2010.06.08

冶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在任內,多次侵吞機密外交費,將貪款匯到美國供兒子陳致中讀書,特偵組在去年九月,以侵佔公款罪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週二下晝一審宣判,法官祗在庭上宣讀「陳水扁無罪」五個字就退庭。

陳水扁和律師都無出庭聆聽判決,祗有9名阿扁支持者在場,他們聽到結果後,立即歡呼大叫。

不過,相較於庭內挺扁民眾的歡呼,庭外的泛藍支持者就非常憤怒,不斷高呼「嚴懲重判陳水扁」的口號。

多位受訪的民眾都不相信陳水扁無貪污。有民眾質疑,法官可能是能力不足,或者偏幫綠營,才搞出這樣的判決結果。民眾說:「第一,這是機密外交費,可能某些方面因為是機密,有些部份法官沒有看到,所以才讓他無罪。所以我覺得他應該有貪污,祗是證據不足。可是我也覺得法官很奇怪,直接判他無罪,是不是太沒天理?」

地方法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陳水扁被指涉嫌侵吞的,係外交單位依照慣例,為領導人出訪準備送禮的零用錢。黃俊明說,在審理期間,檢察官無法證明這些錢有剩餘,亦無證據證明,陳水扁所領取的費用,有部份錢匯到兒子陳致中在美國的戶口。黃俊明說:「合議庭就依照從無罪推定這個角度,認為既然檢察官所提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總共有侵佔美金33萬元,所以合議庭判決無罪。」

陳水扁除了涉及機密外交費案件外,這個星期五,高等法院重會就佢貪污國務機要費案上訴進行宣判。

由於高等法院合議庭事先開出條件,如果陳家將擺在瑞士的七億新台幣貪污款匯返台灣,考慮准陳水扁交保。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最近陸續匯回部份贓款,台灣輿論猜測,陳水扁有機會在這個禮拜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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