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副教授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指控"涉嫌分裂國家罪"案,一連兩天在烏魯木齊中級法院開審,週四(18日)庭審第二天結束,法官沒有當庭宣判。伊力哈木代表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尤其當局指控伊力哈木教唆學生引發7.5事件,並沒有任何法律關係。另外,伊力哈木作自我辯護,亦否認7項控罪。(海藍報道)
庭審第二天上午約10時半開庭,第一部分進行質證,下午約2時休庭,下午3時重開,晚上7時45分休庭,審訊8個多小時。伊力哈木其中一名代表律師劉曉原表示,上午質證部分,伊力哈木認為該些證據與事實不符,不能證明他組織分裂國家集團或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此外,他強調在網上的文章或媒體訪問的言論,或這些證文證言不能證明他分裂國家。
庭審第二部分是進行辯論及最後陳述。劉曉原指出,伊力哈木曾作自我辯詞約個半小時,能充分發表意見,他在7項指控均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對寫文章問題,他認為對新疆自治區政策執行的質疑,或對社會事件的評論,總的觀點他沒有分裂國家的故意或組織分裂集團,維吾爾在線不是為分裂國家而組織的網站。
劉曉原說: 這些網站的管理員現在被控還有其他7個人,還是最近兩年才加入網站的一些管理工作,他認為維吾爾在線網站,包括公司,都不是一個為分裂國家而組織這樣的網站,這樣的公司,他總的意見是這樣。
律師替伊力哈木作無罪辯護,劉曉原談到案件的管轄權,認為烏魯木齊從公安機關,包括法院,都沒有管轄權,此案很難公平公正,亦不符合刑訴法規定,應由北京法院辦理。此外,不存在一個犯罪集團,還有定案的7個方面指控,沒有證據證明成立犯罪集團,指控不成立。他們還談到大多數文章,文章屬言論,公訴方的指控,起訴書沒有說敵對勢力,然後談的時候又說敵對勢力,律師提出很多疑點,公訴方沒有回應。
劉曉原又指,從這個案件來看,他認為指控證據很難成立。個別把09年的烏魯木齊7.5事件,說是因為其中參與7.5事件的年青人,在北京聽了伊力哈木的課,再來搞集會,引發暴力事件,死了很多人,這個和伊力哈木沒有法律上的任何關係。劉曉原又指,法院說09年9月20日已立案,但直至2013年7月,烏魯木齊公安才去對當年引發7.5事件的幾個人去取證,這些人已坐牢,事件亦已發生5年。7.5事件是非常大的事件,除了新疆,連中央政府都重視,如果與這事件相關,為什麼放了伊力哈木?並說伊力哈木教唆他們搞集會,那他是主犯?律師認為問題很大,也搞不清為什麼現在來抓伊力哈木。
伊力哈木最後陳述有三點,第一點要求將案件移送北京巿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他認為新疆烏魯木齊中院沒權利管轄。如果該法院行使管轄權,他要求公平公正予以判決,他認為指控不成立;第二他重申沒有犯分裂國家罪行;第三他是無罪的。
劉曉原補充,兩天的開庭,公訴方共有5個公訴人,庭審結束時,程序都走完,本來應該說擇期宣判,但法官沒有這樣說。法官提出被告人也好,辯護人也好,對證據提出很多質證意見,這些要庭後加以評議,等待下次開庭。他估計,下次開庭便宣判。此外,法官要求保存旁聽證,似乎旁聽人士是安排的。
伊力哈木代表律師早前向本台指,案件卷宗內有較多審訊及網絡鑒定等視頻,另學校講課視頻有5張,視頻共52張。此案以維吾爾在線網站內百多篇文章,作為主要指控的依據。伊力哈木在新疆自治區看守所曾被虐待,在監室反抗被囚友毆打侮辱後,他被戴上腳鐐個多月。律師曾表示,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旦罪成,刑期可以在10年至無期徒刑。
今年1月15日,44歲的維吾爾在線創辦人伊力哈木,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及新疆警方帶走及抄家,他的7名學生,包括6名維吾爾族及1名彝族學生,他們曾是維吾爾在線前編輯或翻譯等,先後被警方拘捕,與伊力哈木涉及同案,但分案處理。翌日,中國外交部指伊力哈木涉及違法案件被刑拘。2月20日,烏魯木齊巿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正式逮捕伊力哈木,並於7月30日提出起訴。
伊力哈木案中7名學生,分別是穆塔力浦.伊敏、阿克提木.如孜(女)、帞爾哈提.哈力穆拉提、阿布杜凱尤木.阿卜力米提、肖合來提.尼加提、阿可拜爾.伊明、羅藝偉,暫時未知他們何時開庭。
0:00 / 0:00